鲟科—鲟亚科(中)
⑤栖息环境
中华鲟生活于大江和近海中,是底层鱼类,具有洄游性或半洄游性。春夏季5-6月间喜群集于河口,秋季上溯而至江河之上游。古有:“鳣出江、淮、黄河、辽海深水处”,“其居也在堆石湍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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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分布范围
中华鲟在中国的分布较广,海域北起辽东湾,南到珠江口等地均有分布,也分布于日本、韩国和老挝。
中华鲟是鲟形目中跨过北回归线的种类,曾主要分布于朝鲜半岛西海岸以南的沿海地区和各大江河,中国长江干流金沙江以下至入海河口,其他水系如赣江、湘江、闽江、钱塘江和珠江水系均偶有出现,以长江出产较多。
中华鲟是鲟鱼中分布最南的物种。历史上记载于朝鲜西南部和日本九州西部。在中国,该物种历史上曾在黄河、长江、珠江、闽江和青塘江中发现。然而,它已在黄河、闽江、钱塘江和珠江中灭绝。该种也从长江上游三峡大坝上方灭绝,仅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及黄东海沿岸(长江水系)。
⑦保护现状
a.保护级别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2009年ver3.1——极危(CR)。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CITES)2019年版附录Ⅰ。
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5日)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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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种群现状
20世纪70年代,长江里的繁殖群体能达到1万余尾,葛洲坝截流的80年代,骤减到2176尾,2000年仅有363尾,2010年估算只剩57尾。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野生中华鲟逐渐在长江宜昌江段形成了新的产卵场。相关科研机构开始对该江段的中华鲟自然繁殖活动展开监测。多年来,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多集中在11月中旬,少数年份会在11月下旬。
20世纪80年代的科研捕捞指标是长江水产研究所和中华鲟研究所每年各100尾,但两家机构每年各自能捕到五六十尾已很不错。
2000年后,两家每年加起来也只能捕捞二三十尾。
2008年,农业部组织专家论证,估算繁殖群体不足200尾,野生种群岌岌可危,科研捕捞就此叫停。
2013年,葛洲坝下游的野生中华鲟产卵场,繁殖季节,未监测到任何卵和受精卵,自从葛洲坝建成后截断中华鲟产卵路径,32年来头一次停止自然产卵。
2013年10月31日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就开始进入中华鲟核心保护区中华鲟产卵地附近进行监测。监测范围为葛洲坝水电站坝下15千米江段内。在为期58天的监测中,尽管几家科研单位综合采用了水下摄影、水下声呐探测、走访渔民和组织人工观察等多种途径,但始终未能监测到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
2013年12月27日下午,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以及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救治监测中心结束了联合监测活动。结果显示,2013年仍未发现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迹象,这是近32年来首次未监测到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
2013年9月13日,新华网宜昌电,受农业部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濒危鱼类保护学科组开展了长江中下游鱼类资源专项调查,重点对中华鲟2013年自然繁殖情况及现有资源状况进行调查。记者13日获悉,调查认定:中华鲟在2013年没有自然繁殖活动发生,野生中华鲟种群面临灭绝危险。
2013年10月至12月底针对中华鲟的专项调查中,专家们32年来首次未监测到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而2014年8月,宜昌至上海江段也未发现野生中华鲟幼鱼踪迹,这令科研人员的心情更加沉重。如不及时加强保护,野生中华鲟将面临灭绝危险。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水电工程、航运、捕捞、污染等人为因素,被指共同造成了中华鲟的种群危机。为挽救中华鲟,长江应该进行生态联合整治,为中华鲟开辟更多“栖息之地”。
2014年9月2日,葛洲坝截流32年来首次未监测到中华鲟自然产卵。
2014年9月,他们再次调查确认了这一消息。这可能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中华鲟这个长江旗舰生物种群面临灭绝。2014年10月底开始,科研机构已继续对中华鲟自然产卵情况进行监测,预计监测结果会在2015年1月发布。
2014年12月31日,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及水利部中科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遗憾地结束了2014年度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的联合监测活动。监测结果显示:未能发现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这也是继2013年度之后,再次未能监测到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
2022年4月9日,在湖北省宜昌市胭脂园长江珍稀鱼类放流点,23万尾子二代中华鲟苗种被一次性放流长江。
2024年6月18日,2000余尾2龄中华鲟、6万余尾8月龄中华鲟在湖北省荆州市放归长江。随着此次中华鲟放流活动开展,2024年中华鲟放流数量已经超过100万尾,为历史最大年度放流规模。
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在江苏如东监测点海域中发现一尾幼体中华鲟,本次救助的中华鲟体全长54cm、体重992.5g,经两专家团队成员紧急救助,中华鲟状态良好,于下午4时在如东洋口港附近放归大海。
2025年2月16日,浙嵊渔07186号渔船在嵊山东北面误捕一条大约50斤左右的中华鲟,拍摄视频后放生。
2025年2月14日,浙嵊渔09430号渔船,在北纬31.115东经122.48,误捕到一条1.4米长,体重40斤左右的中华鲟,拍摄视频后放生。
2025年2月10日,浙岱渔11257船老大杜海在170海区9小区(北纬31.04东经123.26)误捕到一条中华鲟,拍摄视频后放生。
2025年1月16日,仲霞铭在舟山海域误捕到一条中华鲟,拍摄视频后放生。
2025年1月13日,浙岱渔14268船老大姚先生,在海上作业时,误捕到一条体重大于30斤的中华鲟,拍摄视频后放生。
2025年1月7日,浙普渔19155船老大王辉,误捕到一条约50cm长的中华鲟,联络相关部门,带回码头,经检查体态正常状态良好后,拍摄视频后,现场放生。
c.数量变化
为394-636尾(77.55t),年均517尾。葛洲坝修建后,1981年于坝下捕获中华鲟1002尾,坝上161尾;1982年捕获642尾。自1983年起,中国全面禁止商捕中华鲟。据估算,1982年长江中华鲟资源量为2176尾,95%置信区间为996-5933尾。1984年中华鲟繁殖群体资源量为2547尾,95%置信区间为1956-3138尾。据1981-1990年捕捞数据估算,中华鲟10年平均资源量1348尾,年际增长率从1981年的6.29降至1984年后的0.79-0.96。中华鲟繁殖群体数量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从1998年680尾降至2002年300余尾;2005-2008年维持在200余尾,2009年仅72尾,2010-2012年回升至200尾左右,2014年下降到57尾。
20世纪60年代,中华鲟在长江口崇明水域捕获量较大,为重要渔业资源。葛洲坝截流后,亲鱼产卵洄游途径受阻,3年内幼鱼数量急剧衰退,资源量减少97%左右。从1981到1999年,中华鲟幼鱼补充群体和亲鲟补充群体分别减少了80%和90%左右。据估算,1998-2001年长江中华鲟幼鱼资源总量约18.3-86.5万尾,2004-2008年约1.2-10万尾。根据长江口监测数据,1988-1992年长江中华鲟幼鲟数量较多,1993-2000年呈下降趋势,2001-2003年略有回升,2004年后数量波动较大。2006年幼鲟误捕数量2100尾,2007年仅29尾,2008年205尾,2011年14尾,2012年跃升至467尾,2013年降至66尾;至2014年长江口未监测到任何幼鲟。2015年4-9月,监测到有3000余尾中华鲟出在长江口。年际间幼鲟数量极不稳定,总体下降趋势明显。
自葛洲坝工程截流以来,根据历史资料与多年监测数据统计分析,中华鲟繁殖亲鱼数量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近年来亲鱼数量仅百尾左右。同时通过监测长江常熟溆浦江段的中华鲟幼鱼,2002-2009年中华鲟幼鱼数量呈现出较明显的递减趋势,繁殖规模较葛洲坝建坝前显著减少。2013-2015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未能在葛洲坝下游发现中华鲟发生自然繁殖行为。然而,2015年4月16日在长江口发现了第一尾中华鲟幼鱼,随后陆续监测到大量幼鱼,证明中华鲟2014年发生了自然繁殖行为,但产卵时间与产卵地点还不得而知。中华鲟自然繁殖的最适温度区间在17℃-20.2℃,葛洲坝工程截流前繁殖时间一般在10-11月上旬。由于三峡水库的建成蓄水运行,下泄径流逐月平均水温过程发生了变化,在中华鲟自然繁殖季节(秋季10-11月份)出现“滞温”现象,导致近年来中华鲟的自然繁殖时间推迟一个月左右,2013-2015年中华鲟自然繁殖行为发生异常,表明长江水温等影响中华鲟繁殖的环境因子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华鲟完成其正常生活史。从以上所述可知,中华鲟受水利工程影响显著,面临新的生存危机。
2022年3月26日,地处长江上中游接合部的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举行增殖放流活动,5100尾中华鲟被放流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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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保护措施
我国历来重视中华鲟的保护,相关保护工作至今已持续60余年。早在20世纪50年代动议修建长江第一坝葛洲坝初期,毛泽东主席1964年曾指示:“兴建水利要三救,即救鱼、救船、救木”,此处救鱼的主要对象即包括中华鲟。在1970年代,因长江干流第一坝葛洲坝工程的兴建,原国家水产总局组织实施了“长江鲟鱼专项调查”研究。
自1981年长江葛洲坝截流以后,农业部采取了果断措施。对用于人工繁殖和科学试验亲鲟的捕捞数量和捕捞地点、时间严格限制,保护沿江和河口区的幼鲟,扩大中华鲟人工繁殖放流的规模,在长江上游宜宾市,每年均向长江投放培育中华鲟鱼苗,让中华鲟这一珍稀物种得以长期生存繁衍下去。为了补偿葛洲坝工程对中华鲟的不利影响,330工程局成立了宜昌中华鲟研究所。
研究表明,由于对中华鲟采取了全面保护的对策,从而延缓了中华鲟资源衰退的进程,基本保全了溯河产卵亲体,为中华鲟自然繁殖、研究和增殖放流打下了基础,中华鲟物种数量已开始回升。从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到坚持人工增殖放流,从成立中华鲟研究所到增加科研经费投入,以中华鲟为代表的自然生态保护历程,带给我们一个‘与自然共生、携自然向好’的美好未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这是讲好新时代长江故事的生动诠释。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1983年突破了中华鲟人工繁殖,330工程局成立了宜昌中华鲟研究所1984年也取得突破,有关中华鲟的人工繁殖和放流工作已试验成功。从1983年开始,长江水产研究所每年向长江放流人工繁殖的幼鲟,但由于培育技术和养殖规模的限制,每年只能培育出长度为8-10厘米、重3-5克的达到设计规格的幼鲟不到1万尾,多数年份几乎为零。因此,中华鲟种群的补充,主要依靠在宜昌产卵场自然繁殖的幼鲟。
国际上,1997年中华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onInternationalTradeinEndangeredSpeciesofWildFaunaandFlora,CITES)附录Ⅱ保护物种,201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UnionforConservationofNature,IUCN)将其升级为极危级(CriticallyEndangered,CR)保护物种。在关键栖息地保护方面,先后成立了3个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即长江湖北宜昌省级保护区(1996年)、江苏东台省级保护区(2000年,目前已经被撤销),以及上海市长江口保护区(2002年)。
2020年3月18日上午,《上海市长江中华鲟保护条例(草案)》提交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长江上海段水域是中华鲟的重要生存区域,对其生存有重要影响。上海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对中华鲟这一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对相关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华鲟这一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上海进行地方立法。2020年5月14日,《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6月6日起施行。
202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在南京长江边举行增殖放流活动,300尾被植入标记芯片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被放入长江。
2023年3月25日,长江三峡中华鲟放流活动在湖北省宜昌市胭脂园长江珍稀鱼类放流点举行,首批10万尾中华鲟放归长江。此次活动将持续至28日,累计将放流20万尾中华鲟,对天然水域中华鲟资源进行持续补充。
2024年3月28日,10尾15龄成体中华鲟率领20余万尾子二代个体在湖北省宜昌市长江珍稀鱼类放流点回归长江,本批次中华鲟放流活动在湖北宜昌和荆州同步开展,将持续至4月上旬。2024年全年农业农村部将组织放流中华鲟100万尾以上。
2024年10月16日,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与西陵区人民政府在长江湖北宜昌西坝水域举行中华鲟放流活动,1200余条中华鲟幼苗回归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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