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率地狩猎破坏了生态,今天植树就是悔过,今后一定以身作则守护家园。”因非法猎捕岩松鼠和貉被判刑的孙某,在庭审结束后走进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挥锹铲土、浇灌新苗,以躬身劳作弥补生态损害,忏悔自身过错。
这一场景发生在密云法院以环境资源巡回审判为载体,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法庭搬到了林场中,被告人当庭获刑后,又用自己的双手为受损生态“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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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在2023年至2025年禁猎期间,伙同他人在密云水库北山禁猎区内,使用猎套、猎夹等禁用工具,猎捕岩松鼠1只、貉1只。其中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岩松鼠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密云法院在溪翁庄镇林长制示范林区对该起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孙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同时判令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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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代表、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段小龙、溪翁庄小学“小水滴”志愿服务队及部分保水护林网格员一同旁听庭审。巡回审判结束后,密云法院联合密云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园林绿化局、溪翁庄镇政府等单位,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及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用“听得懂”的语言以案释法,现场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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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之后,一场特殊的植树活动在密云法院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展开。据了解,该基地集生态修复、法治教育、成果展示于一体,是密云法院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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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旁听庭审的市人大代表、小水滴志愿者,与法检两院干警一道,挥锹铲土、扶苗填坑、提水浇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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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棵新苗扎根沃土,成为生态修复的生动注脚。这种“谁破坏、谁修复”的实践,既弥补了生态创伤,也对破坏者形成有力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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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段小龙在现场接受采访时表示:“法院将法庭搬到生态保护一线,开展巡回审判,以‘审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生动实践,彰显了司法护航生态的坚定决心。补植复绿不仅是对受损生态的修复,更是对破坏者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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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政治部主任来景刚表示,今后将把更多环境资源案件的修复工作落地基地,让基地成为全区生态修复的实践阵地,同时依托基地开展定制化宣传活动,使其成为生态法治教育的重要课堂。
供稿:北京密云法院
编辑:孙浩淼 任优优
审核: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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