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3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货币金银、金融科技、反洗钱管理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对其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4.6万元。
此外,时任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通农商行副行长、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韩某华,被处以罚款2.3万元。时任青海省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煤苑路支行行长、支行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马某霞,被处以罚款1.5万元。时任青海省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峡支行副行长、支行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李某东,被处以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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