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3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冬、赵惠卿、赵昌磊。
决定书显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内对于部分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方法不恰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
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任冬、总经理赵惠卿、财务总监赵昌磊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任冬、赵惠卿、赵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本账号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账号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账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