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福鼎市自2月9日起
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和二、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
近日,佳阳畲族乡在开展整治行动过程中
依法对两名三轮车驾驶人
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曝光
3月27日17时许,佳阳派出所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罗某某、钟某某驾驶无牌电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被民警拦截检查。
经民警现场核查,确认两人均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且载人超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罗某某、钟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三轮车载人的危害有哪些?
1.安全无保障
三轮车专为载货设计,没有座椅、安全带等安全配置,不具备载客条件,载人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且无法为乘坐人提供任何安全保障。
2.易引发事故
三轮车车身轻、稳定性差,载人后重量增大、重心升高,遇紧急情况极易失控侧翻,进而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交通事故。
3.驾驶不规范
多数三轮车驾驶人无证、未受过正规培训,安全意识薄弱,随意变道、乱停乱放、拐弯掉头、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规行为频发,大幅增加剐蹭、碰撞等交通事故风险,难以及时规避险情。
4.赔偿难落实
三轮车大都未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难以获得合理赔偿,车主往往无力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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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三轮车不是“万能车”,承载的是货物,不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证”开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三轮车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持证上路、佩戴头盔、严禁载人,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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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佳阳派出所
编辑:吴倩雯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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