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青橙融媒 呼和浩特日报)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6年4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
一、启用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启用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路口闯红灯、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启用1处区间测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在国、省、县道公路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四、对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点位进行更名。
附:本次公告启用的点位明细。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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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编辑:尚延蓉
丨校读:杨志伟
丨统筹:王 芳
丨审核:刘 军 苗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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