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采用跽坐方式既然难免带来腿、足关节疾病,那么是否可以从考古出土的人骨上判断这种疾病留下的痕迹?回答是肯定的。
一直以来,人类骨骼考古学家对人类行为予以了极大关注,结合田野考古情境分析这些迹象与相关动作的联系,试图找寻这些人骨迹象的特异性或多样性及其形成原因。其中,跪坐和蹲踞正是人类骨骼考古中行为研究的典型。考古学家发现,跪坐和蹲踞两种行为不仅在世界范围内的古代人群中分布广泛,而且在一些骨骼上存在相对具有指示性的迹象。跪的迹象主要表现在跖趾关节处,尤其是在第一跖骨上,形成 “ 跪踞面 ” 骨骼病变。这种迹象在多地古代人群中都有发现,与古代居民使用跪姿进行某种特殊工作有关,如研磨农作物就是早期农业社会一种常见的工作,是一种职业压力标记。蹲的行为,则主要表现在股骨远端后面、胫骨远端前面和距骨颈等部位,形成 “ 蹲踞面 ” 骨骼改变。这两种骨骼改变,都是在坐具发明之前,部分人群自然休息和工作时选择行为所造成的。
依托山东大学人骨考古实验室收藏的丰富人骨材料,并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我们共同分析了西安鱼化寨、郑州双槐树、郑州孙庄、浚县鹿台、渑池仰韶村出土的仰韶文化中晚期人骨 82 例;章丘焦家、滕州岗上出土的大汶口文化中晚期人骨 130 例;襄汾陶寺、漯河郝家台、淮阳平粮台、禹州瓦店、叶县余庄、渑池仰韶村、登封王城岗出土的中原龙山文化人骨 51 例;烟台午台、邹平丁公、泗水尹家城、博兴北营、高青胥家村南出土的海岱龙山文化人骨 47 例;偃师二里头、偃师商城、章丘城子崖、济南大辛庄出土的青铜时代早期人骨 21 例。综合 22 处遗址 331 例晚商之前且脚部保存较好的人骨材料,尝试对中原与海岱地区古代人群常用姿势的选择与演变进行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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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跪踞面病变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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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跪踞面病变举例
分析发现,至晚在距今 5000 多年前的仰韶文化中晚期,中原地区居民已经在生活中较普遍地采用跪坐姿势,因而 80% 以上个体骨骼上留下了明显的跪踞面病变,中原龙山文化时期跪踞面病变出现率略有下降(接近 70% ),到二里头文化时期和二里岗时期全部个体均有跪踞面病变现象。同时,仰韶中晚期至中原龙山文化时期,女性整体的跪踞面病变发生率( 80% 以上)明显高于男性,暗示跪姿最初可能与世界其他地区一样,是粟作农业普及后史前先民尤其是女性加工粟黍等作物时选择的劳动姿势,但至夏商时期已不再存在男女性别差异,而是人人皆跪。而且,仰韶文化中晚期各年龄阶段均表现出较高的跪坐出现率,跪踞面病变明显出现分级现象,呈现年龄越大分级越高的趋势。也就是说,不晚于仰韶文化晚期,跽坐行为开始在中原地区居民中大范围流行,且一直延续,到夏商周时期俨然已成为规范化的行为主流。
此前国际考古学界多把这种偶发的跪踞面病变解释为特殊劳作所致,如长期用跪姿从事谷物的研磨、脱粒等,因形制相同的石磨盘、石磨棒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的早期农业社会,此说影响甚广。 实际上,因工作需要从事跪姿的特殊职业在任何社会中都是存在的,并不限于早期农业社会,如秦始皇帝陵 K007 陪葬坑就曾出土 5 件跽姿俑(图 5-1 ),其右臂上举,手中所持工具已不存,脚趾朝下,属于典型的跪姿,反映了不同的劳作内容。但社会上从事特殊劳作的人群毕竟有限,跪踞面病变率一般在 10% ~ 20% 之间,显然难以解释仰韶中晚期至夏商时期大规模集中出现且连续不断的跪踞面病变。后者发生的原因只能有一个,跪坐是为了满足族群内部集体形成的带有约束性礼节的需要,因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习惯性坐姿,也就是本文所说的跽坐。可以说,跽坐是中原地区史前礼仪和礼节的重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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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国内外出土跪姿劳作文物示例
反观同时期海岱地区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龙山文化居民,跪踞面病变的发生率就很低,仅占 20% 左右,而且仅有最低分级,其跪踞面出现情况与人群的性别、年龄、墓葬规模均无关。而与跪踞面占比低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蹲踞面病变却见于几乎每一个可观察个体。也就是说,与中原地区流行跪坐行为情况全然相反,距今 5000 年前后海岱地区先民们多以蹲踞为主,而跪姿是少见的,且是少数人采取的行为。当然,少见不等于没有,如稍早于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江淮地区凌家滩文化墓葬,曾出土一例跪坐玉人,其虽有残缺,跪姿双腿却清晰可辨(图 2-6 )。发掘者将其归入礼器范畴,推测为宗教信仰中神职人员的形象体现,并指出其与红山文化那日斯台遗址采集到的一件石人像非常相似,性质亦相同。这种因宗教和信仰形成的跪坐在埃及、中美洲文明社会早期普遍存在且一直延续,并随着文明社会的发展而愈益普遍。我国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三星堆文化。据研究,在三星堆青铜器所反映的祭祀和礼仪活动中,站姿和跪姿是两种基本姿势,其中跪姿者多达 47 件,从发式、冠帽和服饰判断,其身份和职业有高有低,有的(如头戴索状头箍者)还要从事负重等体力劳动,但这些跪姿者都是为祭祀和礼仪活动服务的人群。
由此可见,至少从距今 5000 多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中原地区与海岱地区在群体行为模式上已开始出现分化,呈现出 “ 东西分立 ” 的态势,具体表现为中原地区居民以频繁跽坐行为为主,而东方居民日常则流行蹲踞。到了距今 4000 年前后的龙山时代晚期,也就是历史上夏王朝建立前夕,蹲踞、跽坐所体现的 “ 夷夏东西 ” 格局已经形成,并在距今约 4000 年至 3600 年的夏王朝时期强化了这种东西分立局面。夏族及其先人在长达千余年的文化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礼仪传统,他们通过跪坐、服饰等礼节、礼仪将自身与周边四夷族群相区别,并据此创制了 “ 夏 ”“ 华夏 ” 这样的字和词,成为夏族和华夏等称名的由来。这应是华夏称为 “ 中国 ”“ 中国之人 ” 的正解。与此相对应,生活于华夏族以东、习惯蹲踞的族群,则被华夏族称为 “ 夷 ”“ 东夷 ” ,代表的是 “ 东方之人 ” 。
距今 3600 年前后,商汤通过 “ 景亳之会 ” ,联合众多东方族群组成夷商联盟,展开了翦灭夏王朝的战争。在继承夏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商王朝,不但传承了夏王朝的物质文化,也继承了由礼器组合所体现的礼制和行为模式。通过对偃师商城 13 例人骨的病理分析,发现商代早期存在着普遍的跪踞面骨骼变异,而且没有年龄和性别差异,与本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和早期青铜时代一脉相承,体现了商王朝对华夏文化的高度认同。不唯如此,正是在商代前期,商文化大大扩展了分布范围,并开启了夷商融合的进程。我们发现,跪踞面变异现象伴随着商文化的扩展快速向中原以外的周边地区扩散。以海岱地区为例,龙山文化居民跪踞面的出现比例略有增加,达到 25% ,此后的岳石文化(相当于中原地区夏文化晚期和先商至早商),因可供观察标本太少而无法统计。济南大辛庄早中商时期 8 例保存脚部骨骼的个体皆存在不同程度跪踞面,且大辛庄和刘家庄遗址出土的 21 例商代晚期个体无一例外都有发现跪踞面。此外,晚商时期跪踞面现象向其他地区也呈现出扩散现象,比如陕西清涧寨沟遗址后刘家塔墓葬 3 例商代晚期个体均发现跪踞面变异。跪踞面在夏代之后向周边地区的扩散,应该不是夏王朝覆灭之后夏族向周边移民造成的(尽管文献记载商灭夏曾经促使少量夏遗民向特定方向溃散),而应该是伴随着商王朝的强劲扩张,跽坐作为文化习俗的一环向周边地区传播,致使周边四夷族群接受跽坐、放弃蹲踞行为带来的结果。《孟子 · 滕文公上》曰: “ 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 汉赵岐注: “ 言以诸夏之礼义化变蛮夷之人耳。 ” 上述研究结论证明古人这一说法确有可信的史实,正是这种 “ 礼义化变 ”“ 用夏变夷 ” ,四夷才最终融入华夏民族。这无疑是周边族群对华夏礼乐文明认同的结果。
跽坐礼节的扩散主要不是人群迁徙,而是文化认同的结果,这一推论是否可以得到古 DNA 检测数据的支持?回答是肯定的。近年来,我们承担了国家文物局 “ 考古中国 · 海岱地区夏商西周考古研究 ” 和 “ 夏文化研究项目 ” 中 “ 夷夏关系的科技考古研究 ” 子课题的任务,其研究目标就是采用田野考古和科技考古方法,探讨夏代的夷夏关系与夷夏融合过程,正好对夷夏族群在遗传基因方面做了相关检测分析,古 DNA 数据为此提供了一些证据。
古 DNA 研究表明,海岱地区焦家遗址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居民带有大量来自中原地区仰韶文化相关人群的遗传成分,有 60% 左右来自黄河中游仰韶文化粟黍农业人群,而 40% 左右来自山东本地史前人群。此外,我们选取河南禹州瓦店、叶县余庄、登封王城岗遗址(中原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及山东邹平丁公、章丘城子崖遗址(海岱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出土的人骨材料,结合中原与海岱地区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时代文化、二里头文化的已有古 DNA 数据,进行跨区域对比分析。研究显示,中原地区余庄遗址龙山文化人群与仰韶文化人群遗传组成完全一致,王城岗遗址二里头文化人群遗传特征与瓦店、平粮台、郝家台遗址龙山文化晚期人群一致,体现了中原人群构成的稳定性;海岱龙山文化邹平丁公遗址的样本分属两个遗传簇, 3 例靠近新石器仰韶文化个体、 4 例靠近龙山文化个体,城子崖遗址岳石文化居民遗传特征与中原龙山文化晚期人群一致,表明中原人群扩张对海岱地区有重要影响。这些数据都表明,同处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与海岱地区早在距今 5000 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发生了一定融合,而且海岱地区人群曾接受来自中原地区人群的遗传基因影响;而龙山时代两个地区在遗传基因方面非常接近,已经分不出彼此。这种融合是长期生活共处形成的,不是短时间内突然大规模人口迁移的结果。
根据上述分析,所谓 “ 夷夏之辨 ” ,其本质并非人群种族差异,而是文化传统的差异:史前至早期王朝时代,中原与海岱地区古代先民在行为模式、身体语言及礼仪传统上形成分野,典型表现为跽坐与蹲踞等礼仪姿态的差异 —— 这种文化层面的区别,构成了早期中国多元一体格局中 “ 夷 ”“ 夏 ” 分野的核心内涵。 这一结果与先秦文献所记载的夷夏之辨具体表现非常吻合,如《左传 · 僖公二十七年》载: “ 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 ” 杞国本为姒姓,乃夏人后裔,大概于西周时期从中原移居至山东新泰一带。因为鲁国是正统的姬姓诸侯国,杞桓公此次前来鲁国朝见,因使用夷礼而被视为不恭敬,故受到鄙视。《论语 · 子路》还记载,樊迟问仁,子曰: “ 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 平日行事恭敬规矩,做事敬业认真,待人忠心诚意,即便到了夷狄之地,也不可背弃,因为这是做中国人的基本礼仪和礼节。所以古人云: “ 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 从 “ 夷夏之辨 ” 到 “ 用夏变夷 ” ,反映的是华夏文明起源和发展过程中周边四夷对华夏的文化认同,而以礼乐文明为基础的文化认同正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发展的文化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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