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最近放了个征求意见稿,专门给数字虚拟人划了条红线。这东西有点像早年网游防沉迷的升级版——只不过这次防的不是在线时长,而是某些平台把虚拟人包装成"电子亲人"卖给未成年人的生意。
文件里最扎眼的一条: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这类亲密关系服务。翻译一下,就是那些让你管AI叫"爸爸"或者跟虚拟角色谈恋爱的功能,以后对未成年用户得关门。顺带还堵上了诱导消费、诱导信教这些口子,基本把"电子安慰剂"的商业模式按住了。
个人信息这块的条款更细。想用真人数据建模?可以,但得本人单独点头,而且得用"人话"说清楚你要干嘛、对我有什么影响。如果是14岁以下的小孩,父母那关绕不过去。反悔了怎么办?数据得删,虚拟人得注销,不能留着当数字遗产。
死者数据的处理算是个新课题。近亲属可以主张权利,除非死者生前另有安排——这相当于给"数字复活"设了个遗嘱优先的规矩。至于用名人声音肖像做虚拟人?没授权就是侵权,不管你是不是只用了"高度相似"的版本打擦边球。
整个文件看下来,核心就一件事:虚拟人再逼真,背后也得有真人权益的锚点。技术可以造出以假乱真的"存在",但法律只认真实世界的同意与边界。某平台去年推出的"AI亲人"功能,用户协议里埋的授权条款,大概得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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