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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
假设有一家名为北方甄选的公司,老板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搭建平台,整合供应链、打造直播团队、投放流量、购置设备、运营管理。这些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中,都被归为无法创造新价值的不变资本 C;唯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也就是可变资本 V。从形式上看,公司的收益来自直播间,来自头部主播的个人劳动 —— 他的直播表达、原创文案、个人口碑与专业能力。至于老板和所有资本投入,在《德法年鉴》的撰稿人看来,对 “剩余价值” 的贡献都是 0,而且是永恒的 0。无论追加多少,一万亿、一万万亿,依然是 0。
假定,这位主播一年为公司创造了三亿的纯利润,可公司最终只支付给他一亿的收入。按照剩余价值理论的算法,剩下的两亿,就是老板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是对主播残酷的、赤裸裸的、血淋淋的剥削。主播赚得越多,被剥削的程度就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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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个考验人性的问题摆在眼前:
如果你就是这位主播,是拒绝 “剥削”,还是接受这份看似被剥削的合约?
问题是,到哪去找这样一份 “剥削合同”。
没有老板前期的资本投入,没有平台的流量扶持,没有供应链的支撑,没有团队的配合,仅凭主播个人,根本无法创造出三亿的利润。价值从来不是单一劳动的产物,而是资本、管理、技术、个人能力、团队协作等多方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谓的 “剩余价值”,不过是商业合作中的收益分配。将分配的不均衡涂抹上 “剥削” 的油彩,只是为了实现一个乌托邦理想 —— 一个从来没有建立过、也永远建立不起来的理想。因为剩余价值开出的药方,并非经济原生的分配法则,它必须通过 “打碎世界” 的暴力方式去建立,这本身就是悖论:它不是经济法则,而是服务于新权威的政治专政。
更具讽刺的是,这位 “被剥削” 的主播,只要愿意,随时能从被剥削者转变为剥削者,自己雇佣员工、投入资本,成为理论中 “占有剩余价值” 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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