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乐东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工作,全力守护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公平正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涉黑涉恶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一、重点打击范围与情形
1.“村霸”“乡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垄断农村资源,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干扰执法。
2.“沙霸”“矿霸”:非法采砂、盗采砂石、无证采矿、越界开采;垄断砂石、矿产资源市场,以暴力、软暴力手段强迫交易、恶意竞标、暴力抗法,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管理秩序。
3.“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打压竞争对手,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4.“街霸”: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夜市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敲诈勒索,操控“黄赌毒”、充当“地下执法队”,破坏社会治安秩序。
二、线索征集与举报方式
1. 举报原则:如实提供线索,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夸大或诬告陷害。
2.线索要求:尽量提供被举报人姓名(绰号)、住址、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3. 举报保障:鼓励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从严惩处。
4. 举报渠道:可通过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线下派出所、刑侦大队接待窗口等方式提交线索。
受理电话:0898-38380035,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邮寄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严打黑恶势力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携手共建平安、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
特此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4月3日
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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