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赙哀荣: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主旨再议
代天才
(海南大学人文学院,海南 海口 570228)
DOI:10.26919/j.cnki.2097-4663.20260103
■■三苏学刊
本文刊发于《三苏学刊》2026年第1期,欢迎转发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
作者:代天才,男,四川南溪人,博士,讲师。
摘 要 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的主旨是褒是贬,学界犹有争论。主张贬斥者认为文章全面否定了王安石的学术、政事。这一观点的产生主要是解读时忽略了《王安石赠太傅制》的“王言”性质,脱离了文章自身的功用与语境。《王安石赠太傅制》的内容可分为三段。第一段论希世异人之品质与才能,第二段述王安石之学术与出处,第三段代哲宗言褒赠、惋惜之意,全文的主旨是褒扬王安石的学术成就与高尚品德。制文对王安石相业略而不评,确实可能是苏轼对其的否定,但这是后人的猜测之辞,不是制文的内容。因此,《王安石赠太傅制》的主旨是褒扬而不是贬斥。 【 关键词 】 // 《王安石赠太傅制》;苏轼;王安石;新学;变法
元祐元年(1086)四月,王安石薨于金陵,朝廷决定赠其太傅。苏轼执笔起草制文,写成著名的《王安石赠太傅制》。制文云:
敕。朕式观古初,灼见天意。将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
具官王安石,少学孔、孟,晚师瞿、聃。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属熙宁之有为,冠群贤而首用。信任之笃,古今所无。方需功业之成,遽起山林之兴。浮云何有,脱屣如遗。屡争席于渔樵,不乱群于麋鹿。进退之美,雍容可观。
朕方临御之初,哀疚罔极。乃眷三朝之老,邈在大江之南。究观规模,想见风采。岂谓告终之问,在予谅暗之中。胡不百年,为之一涕。于戏。死生用舍之际,孰能违天;赠赙哀荣之文,岂不在我。宠以师臣之位,蔚为儒者之光。庶几有知,服我休命。可。 1
关于此文对王安石的评价,学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梁启超、柯昌颐等认为此文主旨是褒扬,章培恒、李全德等认为此文主旨是否定,或者说寓贬于褒、贬为主褒为次,迄今尚未得出统一的意见 2 。否定派认为三苏父子对王安石学术及变法有严厉的批评,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褒扬必然是表象,故而第一段的“异人”“变天下之俗”及第二段的“晚师瞿、聃”“断以己意”都是对王安石的贬斥。否定派的看法往往以作者在其他文章中的评论作为依据,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理解《王安石赠太傅制》的褒贬还必须考虑到四个因素:一是制书的“王言”性质,《王安石赠太傅制》不完全体现苏轼的个人立场;二是制书内容要符合王安石的生平与学术,要顾及公众对王安石成就的评价;三是苏轼对当世人或事的评价可能因时而异,必须注意这些评价出现的具体时间;四是解读文义要注意到文章的整体性,不能脱离文章自身的语境。基于此,《王安石赠太傅制》的主旨究竟是褒是贬,实有再讨论的必要。
一 “希世之异人”非贬义
第一段的核心是论述“希世之异人”的才干。苏轼从智、辩、文、行四个方面论述何为希世异人。李全德认为希世异人是小人之桀雄,是彻底否定王安石,这决定了全文主旨 3 。李氏认为苏轼此处“智足以”“辩足以”的句式从庄子到汉人都用来表述否定意见,比如“《庄子·盗跖篇》载‘跖之为人’,‘强足以距敌,辩足以饰非’。此后《史记》载商纣王,‘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汉初胶西于王刘端,‘强足以距谏,智足以饰非’;武帝时御史大夫张汤‘智足以拒谏,诈足以饰非’”,并由此推出下文“文足以”“行足以”分别是“文足以饰非”及“行僻而坚,足以惑众”之意。其实,“……足以……”句式不是表达否定意义的核心,只有与“饰非”“距谏”“惑众”等词连用才能表达否定意义。《宋史》论苏轼云:“故意之所向,言足以达其有猷,行足以遂其有为。至于祸患之来,节义足以固其有守,皆志与气所为也。” 4 “言足以”“行足以”“节义足以”之后皆使用表肯定意义的词语,所以“……足以……”在这里表达肯定的意义。 智、辩、文、行“足以”表示肯定的意义。苏轼云:“夫智、勇、辩、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也。” 5 言具有智与辩的人是民众中有杰出才能的人。他认为“子路之勇,子贡之辩,冉有之智,此三者,皆天下之所谓难能而可贵者也” 6 。苏轼以勇、辩、智评价子路、子贡和冉有,显然不是贬义。文与行则是孔门教法,《论语·述而》称“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7 ,《论语·颜渊》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8 这是“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的经典依据,是说君子的高尚品行足以化民成俗。因此,具有智、辩、文、行的希世异人不是小人而是秀杰,这是对王安石的肯定而不是否定。 “靡然变天下之俗”是制文中极为重要的一句。宋人普遍重视风俗之变,认为“风俗,治乱之所系也;士大夫,风俗之所自出也。祸乱未平不足忧,风俗未革深可畏” 9 。变风俗是大臣的重要政治任务,王安石一生的事业就在于“一道德以变风俗” 10 。李氏指出,苏轼认为熙丰新政使天下风俗由好变坏,所以“变天下之俗”也是对王安石的否定 11 。然而,笔者认为苏轼“靡然变天下之俗”只是对一个大臣具有施政能力的陈述,没有明确的褒贬态度。 苏轼对神宗变法或元祐更化既有肯定也有否定。比如司马光想废除免役法,苏轼反对,并与之争执。司马光元祐之政导致偷堕之风流行 12 。元祐二年(1087),苏轼在《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二首·其二》中认为,元祐更化奉行仁宗朝故事虽然能够使风俗淳厚,但使神宗朝建立起来的励精核实之政也渐致隳坏,存在不小的副作用 13 。可见苏轼对变法不是没有肯定之处,对元祐更化也有批评意见。不过,元祐三年(1088),他在《司马温公神道碑》中以“民安其生,风俗一变。异时薄夫鄙人,皆洗心易德,务为忠厚,人人自重,耻言人过,中国无事,四夷稽首请命” 14 表彰司马光元祐之政的功绩。只有在这种具体语境中,才能够读出“风俗一变”具有褒扬的意义。“风俗一变”与“靡然变天下之俗”同义,但《王安石赠太傅制》中没有表述风俗如何变化或表明苏轼态度的词句,不能因为苏轼否定王安石相业,就认为“靡然变天下之俗”是对王安石的否定。综上,“靡然变天下之俗”是“希世之异人”的卓越才干或者必备的能力,不具有贬义。
二 “晚师瞿、聃”非讥讽
第二段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具官”至“作新斯人”,叙述王安石学术;余下为第二部分,褒扬王安石进退之美。争议主要在第一部分。“少学孔、孟,晚师瞿、聃”是对王安石学术渊源的叙述。一般认为王安石晚年沉溺于佛,所以“晚”指王安石熙宁九年(1076)罢相之后,李氏进而认为“晚师瞿、聃”是“讥讽安石之学晚年流入佛老” 15 。纵观王安石的学术生涯,这种理解并不准确。王安石一生多次为《老子》作注,在变法时期就曾与神宗讨论儒学与佛学的相同之处,并不是晚年才学习佛老。汪应辰云:“荆公赠太傅,其制云‘少学孔孟,晚师瞿聃’,世或以为有所讥。然公自谓‘余幼习孔子,长闻佛老之风而悦之’,则制词盖公志也。” 16 “晚”指的是“长”,而不是晚年。“晚”与“少”构成互文关系,指王安石一生都以孔、孟和瞿、聃为师。在汪应辰看来,苏轼此语符合王安石的学术宗旨,是对其学术渊源的忠实记录。 北宋中期儒学复兴,士人对佛老异端多有斥责,但整个社会对佛老的态度是包容甚至是推崇的。皇家对佛老的推崇是学界共识,毋庸多论。而对于一般士人,学界通常认为他们持有反佛老的态度,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熙宁四年(1071),苏轼上《议学校贡举状》,极力反对王安石的道德性命学说。他以《论语》为依据,认为性命之说不是儒家要义,所以即使是子贡也未能从孔子处得到谈论性命的言论。荆公新学与《老子》《庄子》关系密切。王安石最喜《孟子》与《老子》,其学说以道德性命学说为核心,所以苏轼以孔门罕言性命批评王安石之学。由于王安石学说影响极大,苏轼批评道:“今士大夫至以佛老为圣人,粥书于市者,非庄老之书不售也。” 17 新学流行之后,老庄之学颇为士人重视,以佛老为圣人也是极为流行的看法。苏轼虽然批评性命之学为异端,但他本人也论性命,正如秦观所云:“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 18 苏轼的《中庸论》《荀卿论》《扬雄论》等文章均在论性命,一时一地之言各有语境,不能将苏轼在某篇文章中的态度视为其一贯的态度。 苏轼与王安石一样,也推崇佛老。苏轼认为道家一派原本出于黄帝、老子,其清静无为的思想宗旨、虚明应物的治世手段、慈俭不争的行为准则,都与《周易》《论语》中的思想观念相符,儒道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19 。苏轼在《上清储祥宫碑》中又将哲宗、宣仁太后与老子作比,认为元祐之政就是践行黄帝、老子之术,并没有将老子视为异端 20 。苏辙撰有《老子解》二卷,苏轼为之作跋。苏轼认为此书的思想特点就是以道家融摄儒家、法家、佛家,能够做到四家合一 21 。苏轼又曾自言“喜佛书” 22 。“被诏从高丽僧统义天游。前辈以谓皆以王事而得方外之乐,故于瞿昙尤造理窟。当时如大丞相王公、内翰苏公,悉印可之” 23 。由此可知,不论王安石还是苏轼,都曾学习佛老。苏轼批评某种学术为佛老异端可能只是一种批评话语,在“晚师瞿、聃”没有明确批评的语境下,不宜认为是对王安石的讥讽。 虽然北宋中期儒者排斥佛老的声音不绝于耳,但崇尚佛老在当时洵为潮流。当时大臣除王安石、苏轼外,三朝元老富弼、神宗朝拜相的张方平及稍晚的张商英等都是崇佛老者。张方平与王安石曾就孟子之后是否有圣人这一问题展开讨论,王安石认为孟子之后未出现过圣人,张方平则说孟子之后有圣人,这些圣人甚至超过了孔子。因为儒门精义不传,后世的圣人如马祖道一、雪峰岩头、云门文偃等人便归于禅门。张方平此论得到王安石、张商英的认可 24 。从官方的角度看,老子的地位似比佛更高,大中祥符七年(1014)曾被册封为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 25 。至于士人受影响者,如周敦颐受道家影响而作《太极图》,又如二程在当时潮流下亦不免有出入佛老的历程,这些已经是学界所共知。由此言之,崇佛老之风愈盛,排佛老之言愈多,崇佛老与排佛老在北宋中期乃至后期都是并存的。 还需讨论,官方文书中评价某人涉及佛老是否即是对他的贬斥或否定。现在保留下的授官或赠官制文很少语涉佛老,但王安石所作制词中恰好有一篇。其文曰:“敕某:老聃有言曰:‘知止不殆。’尔服勤于官久矣,而能以疾辞位,无负于老聃之言。故吾命以东宫卫府之官,以嘉尔之有劳而知止。往哉居息,思慎厥终!可。” 26 文中引用老子“知止不殆”之语是为了嘉奖赵伯世。皇帝谥议、谥册中也涉及老庄。《英宗谥议》中云:“喜老氏之清净,则乐行其道;贵大易之简易,而尝以为言。” 27 《神宗谥议》以“伏以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淡然无极而不可强名者,天也” 28 作为开篇,引用《老子》第二章。《神宗谥册》[元丰八年(1085)九月]云:“大象无形,孰窥于奥妙;至人无己,理绝于称谓。” 29 “大象无形”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至人无己”则出自《庄子·逍遥游》。行老氏之道或称引老庄言语,都是对老庄的认可。皇帝谥议、谥册有昭示正统、宣扬政教的作用,比一般制文地位更高,更具有代表性。谥议、谥册引用老庄之语,正好与苏轼言当时“非庄老之书不售”相印证。这些文章证明在官方文书中语涉佛老,在当时不是禁忌。群体观念的改变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王安石赠太傅制》的产生距离《神宗谥册》不过半年多,士人群体的观念恐怕还未发生突然转变。也就是说,《王安石赠太傅制》在当时大部分人看来是对王安石的褒扬。 在严于异端之辨的儒者看来,“晚师瞿、聃”确实有损王安石的儒者形象。司马光反佛老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他认为凡是谈论虚、静、定,如果与《大学》《荀子》思想一样,就是符合中道的儒家思想;如果与佛老之言一致,那就是儒家之外的异端。儒家与佛老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坚持中道思想。由于佛老违背中道,所以佛老之道只能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空言,而不能践行于日常生活与国家治理 30 。“晚师瞿、聃”一语在司马光看来,可能就点明了王安石学术的不得中道。读者对作者用意有褒贬不同的理解,原因在于作者的态度是模糊的或者是中立的,而读者的态度是相对明确的。苏轼忠实地记录王安石“晚师瞿、聃”,在司马光眼中也许是批评,对推崇王安石学术的人来说则是赞扬。从苏轼及当时大多数士人崇尚佛老的态度看,我们很难确定“晚师瞿、聃”就是对王安石的贬斥。
三 “断以己意”为肯定
“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是评价王安石的经学。李氏认为“罔罗六艺之遗文”是褒,“断以己意”是贬,贬的是王安石穿凿附会的独断之学 31 。“断以己意”用作贬义主要是指主观臆断,如朱弁《曲洧旧闻》卷四云:
凡人溺于所见,而于所不见则必以为疑。孙皓问张尚曰:“‘汎彼柏舟’,柏中舟乎?”尚曰:“《诗》又云‘桧楫松舟’,则松亦中舟矣。”皓忌其胜己,因下狱。南方佳木,而下舟不及松、柏,此皓所以疑也。今西北率以松、柏为舟材之最良者。有溺于所见,遽谓柏不可以为舟, 断以己意 ,以训导学者,而弃先儒之说,可怪也。 32
孙皓只有南方舟不及松、柏的经验,而不知晓西北地区以松、柏为舟的情况,所以不信先儒传注,怀疑《诗经》“柏舟”。此处的“断以己意”是批评孙皓的主观、武断。
然而,“断以己意”更多时候是对治经者的褒扬。宋人有如下用例:
(刘恕)所对最精详,先具疏,次引先儒异说,末 以己意断 而论之,凡二十问,所对皆然。主司惊异,擢为第一。 33自三《传》及诸家之说,皆旁搜博取,以会其旨趣。众说之所未安者,然后 断以己意 。 34大抵程氏一于言理,尽略象数,而此书未尝偏废;程氏于小象颇欠发明,而此书爻象尤贯通。盖亦遍考诸家, 断以己意 ,精而博矣。 35始为《权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后集众说, 断以己意, 而为之《传》。 36
“以己意断”或“断以己意”在以上用例中均是表扬治经者能够论断是非,在诸儒之说外能够提出自己的新见。如果不能恰当诠释经典,“断以己意”就是批评。如果能够提出合理的解释,“断以己意”就是褒扬。换句话说,不论是批评还是褒扬,“断以己意”的基本意义都是指学者根据自己的学识诠释经典,而不是固守先儒旧说。
苏轼对王安石经学固然有所批评,但不是没有肯定。苏轼云:“王氏之文,未必不善也,而患在于好使人同己。” 37 虽然批评王安石强行以新学作为科举标准,但“未必不善”显示出苏轼对新学也有部分肯定,且当时的主流意见对王安石经学是肯定的。元祐元年王安石变法被否定,国子司业黄隐趁机反对王安石经学,刘挚、吕陶、上官均、苏辙等王安石变法的反对者纷纷上疏批驳黄隐。刘挚认为王安石诠释经典比诸儒的经注更能阐发圣人之意 38 ;吕陶认为王安石注疏可以与前代传注并行兼用 39 ;上官均认为王安石解经超越诸儒 40 ;苏辙亦认为《三经新义》可为一家之言,主张科场沿用 41 。正因为王安石训解经义自有其优点,所以被神宗颁行天下,得到时人肯定。刘挚、吕陶、上官均、苏辙都不是新学的追随者,他们的评价说明朝野对王安石经学成就的评价以肯定为主流 42 。苏轼才识俱高,与黄隐不同,自然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制词中批评王安石穿凿附会。因此,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苏轼所言“断以己意”是对王安石经义得圣人之意的褒扬。 “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中“糠秕”“作新”都有出处。先看“糠秕”。裴松之注《三国志》引《晋阳秋》云:“粲诸兄并以儒术论议,而粲独好言道,常以为子贡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然则六籍虽存,固圣人之糠秕。” 43 孔子精微之道尚未对子贡言之,故六经虽存,但圣人之道不尽在六经之中。荀粲因此认为六经为圣人糠秕,此意似承自《庄子》糟粕之论。即“糠粃百家之陈迹”是指王安石超越诸子,不从他们的语言文字或行事中去求道。再看“作新斯人”。《尚书·康诰》记载周成王曾告诫康王曰:“作新民。” 44 人与民同义,“作新斯人”即“作新民”。孔安国注云“为民日新之教”指“渐致太平,政教日日益新也”。“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是指王安石能够超出诸子百家之上,发明圣人之道以辅佐天子,教化世人,这肯定了王安石的学术。 李氏认为苏轼批评王安石“患在于好使人同己”,所以“作新斯人”也是贬斥 45 。但是苏轼只是否定王安石的做法,并不是完全否定其学术。他在《送人序》中说:
士之不能自成,其患在于俗学。俗学之患,枉人之材,窒人之耳目,诵其师傅造字之语,从俗之文,才数万言,其为士之业尽此矣。夫学以明礼,文以述志,思以通其学,气以达其文。古之人道其聪明,广其闻见,所以学也,正志完气,所以言也。王氏之学,正如脱椠,案其形模而出之,不待修饰而成器耳,求为桓璧彝器,其可乎? 46
苏轼在批评一种千篇一律的造才方式,意即反对熙宁时期“士莫得自名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 47 的科举制度。与其说苏轼批评的是“王氏之学”,不如说他是在批评一种僵化的学习方法和单一的取才方式。“作新斯人”与苏轼批评“俗学”“王氏之学”的内涵不同,不能因为他从方法、方式角度批评“王氏之学”,就认为“作新斯人”也是贬斥。正如吕陶所言,新学或旧学都在于“善学者审择而已” 48 ,不能将学术思想与选才治学的方法混为一谈。
四 写作基调是褒扬
制词以“死生用舍之际,孰能违天;赠赙哀荣之文,岂不在我。宠以师臣之位,蔚为儒者之光”作结,表明文章的目的就是“赠赙哀荣”,是朝廷之“休命”,主旨在于褒扬。这一主旨与司马光的意见是一致的。郎晔云:“安石薨背,时温公方在病告中,折柬谓吕申公曰:‘介甫无他,但执拗耳,褒恤之典不可不厚。’故有此赠。” 49 司马光得知王安石亡故,传信与吕公著,书信的具体内容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四。在信中,司马光对王安石的评价好坏参半。司马光指出,在学术与创作方面,王安石的经典诠释与文学创作都取得了极高的成就,道德品质也远非常人所及,这是对王安石的肯定;在政治方面,王安石不晓政事,任用小人败坏成法,一意孤行,这是对王安石的否定。在此评价的基础上,司马光结合元祐更化的具体情势,给出的基本意见是:“光意以谓朝廷特宜优加厚礼,以振起浮薄之风,苟有所得,转以上闻,不识晦叔以为如何?更不烦答以笔札,扆前力主张,则全仗晦叔也。” 50 虽然司马光与王安石政见不同,但二人早年极为友善,交谊颇深。司马光表彰王安石的另一个原因是打压“反覆之徒”对王安石的诋毁。故而他提出对王安石“优加厚礼”,并请吕公著在御前“力主张”,务必要促成此事。赠王安石太傅即“优加厚礼”,苏轼撰写的制文自当以褒扬为主调,否则他便是司马光所批评的“反覆之徒”。 司马光之所以邀请吕公著襄赞此事,除了吕公著当时是司马光元祐之政的支持者,还有一层因素是吕公著与王安石早年也颇有交谊,且吕公著曾经推许王安石为圣人。《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绍圣四年(1097)四月乙未章惇、曾布于御前的谈话,章惇说自己从来没有认为王安石是真人、至人、圣人,曾布随即反问章惇谁将王安石视为真人、至人、圣人,章惇回答说是吕公著等人 51 。吕公著推许王安石为圣人可能是在熙宁变法时期 52 。李常曾云:“吕公著、孙觉与王安石,皆平日相友善之人也,岂欲一旦遽相绝哉!盖朝廷之事,不可以私好废公议,不得以枉道为阿党也。” 53 从王安石赠太傅的结果来看,吕公著显然支持了司马光的意见。 曾枣庄等认为,《王安石赠太傅制》“对王安石的道德、文章称颂备至,但对王安石的主要事业变法革新,仅用寥寥数语带过,基本上是客观记述,算不上赞扬,反映了苏轼对王安石变法的一贯态度” 54 。这是中肯之言。刘成国以为:
然公辅相神宗九年……而此制仅以“方需功业之成,遽起山林之兴”略过,则苏氏于公相业之否定,亦可略窥一般。此制之基调、措辞,亦恪守司马光与吕公著手书……惟褒赠之体制,不宜明斥其“败坏百度,以至于此”,故略过不言。 55
制词直言者是肯定,否定的都在制词中略过。
制文对王安石的否定确实在未书写的部分。制文第二段与第一段相呼应。第二段中“少学孔孟,晚师瞿、聃。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叙述王安石学术及其影响,呼应第一段中“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第二段中“属熙宁之有为,冠群贤而首用。信任之笃,古今所无”叙述王安石被任用为宰相,呼应第一段“用能于期岁之间”。第二段中“方需功业之成”至“雍容可观”叙述王安石品行之美,呼应第一段中“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但第一段中“异人”能够“靡然变天下之俗”在第二段中没有与之相呼应的句子。苏轼有意避免在制文中评论王安石变法对风俗的影响,这正是其匠心所在,也证明了“靡然变天下之俗”不具有贬义。
制文写作的指导思想来自司马光等主政大臣,在否定王安石相业这一点上,苏轼与司马光的态度一致。不过,苏轼避免直接贬斥王安石还可能含有他对未来政治斗争的考量。苏轼乌台之祸,其起因是李定、何正臣等人指摘苏轼《湖州谢上表》有反对施行新法的“微意”。对于后来重新掌权的新党而言,语带讥讽的赠太傅制恐怕会成为打击苏轼的新把柄,但目前没有相关材料表明苏轼因为此篇文字受到新党的攻击。若在王安石死后赠官的制文中有意讥贬,不仅与司马光明确褒赠的意旨相违背,恐怕也正是苏轼自己所忌讳的。因此,综上基本可以推断,苏轼是在司马光褒扬王安石道德学术的指导思想下,以褒扬为主调进行《王安石赠太傅制》的写作的。
五 文史互证要谨慎
李氏认为《王安石赠太傅制》与《辨奸论》主旨都是贬斥王安石 56 ,所以《王安石赠太傅制》又与《辨奸论》的真伪相关联。此与误读陈善《苏明允辩奸论》有关。陈善云:
《辩奸论》、《王司空赠官制》,皆苏氏宿憾之言也。予闻老苏初来京师,以所著《权书》、《衡论》投欧阳公,一时称其文章。王荆公时已为知制诰,独不善之,以其文纵横有战国气习,屡诋于众,故明允恶荆公甚于仇讐。会张安道亦为荆公所排,明允遂作《辩奸论》一篇,以荆公比王衍、卢杞,密献安道,而不敢示欧公。荆公后微闻之,因不乐子瞻兄弟,然当时此论不出。元丰间,子由从安道辟于南京,请为明允墓表,遂全载之。而苏氏亦不敢上石,谅有愧于其言哉?赠官制,当元祐初,方尽废新法,苏子由作《神宗御集序》,尚以曹操比之,何有于荆公?以此知王、苏之憾,固不独论新法也。然后学至今莫不党元祐而薄王氏,宁不可笑? 57
陈善对时人“党元祐而薄王氏”的现状不满,四库馆臣认为陈善是“绍述余党之子孙” 58 。陈善本人是推崇王安石的,对王安石经学穿凿之弊及《字说》多用佛家语都有认识。他说:“予观荆公,要是一世异人。荆公晚年删定《字说》,出入百家,语简而意深。” 59 “异人”用的是《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评价,他对王安石之学杂于佛老也未苛评,故“宿憾之言”不是针对制词中“希世之异人”或“晚师瞿、聃”而言。文中“固不独论新法”是指《辨奸论》及《神宗御集序》中对王安石的攻击,由此可推知“宿憾之言”指苏轼未在文中表彰王安石新政,而不是指《王安石赠太傅制》的主旨是贬斥。 陈善的问题在于将《辨奸论》对王安石的评价视为苏洵对王安石的评价,后人又将《辨奸论》的真伪与《王司空赠官制》的褒贬相结合,遂使《王安石赠太傅制》贬斥的意义越发突出。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辨奸论》之真伪、褒贬与《王安石赠太傅制》的褒贬有关。父子兄弟意见不同乃属常事,如王安国不同意其兄王安石的变法之举,曾多次劝诫,兄弟二人不属于统一阵营。即使是同一人,在不同时期对待同一对象的态度也可能不同,如苏轼在熙丰时期曾批评变法,在元祐时期又部分赞同熙丰新法。苏轼对王安石的态度也存在变化。熙丰时期,苏轼作为王安石的反对派被摈斥在权力核心之外,对王安石多有攻击。但元丰末,苏轼又能主动拜访王安石,与之同游钟山 60 。所以在苏轼对王安石的评价这一问题上,不能以苏轼既有的意见来附会,更不能以苏洵的意见代替苏轼的看法。且《辨奸论》本出于北宋末苏门弟子伪造,伪造之目的即在抑王尊苏 61 。《辨奸论》中对王安石的评价不是苏洵的意见,更不能将其中对王安石的恶评视为苏氏父子的意见。即使《辨奸论》为苏洵所作,但《王安石赠太傅制》撰写的政治环境及目的与之不同,两篇文章对王安石的评价存在差异自是必然之事。总之,《辨奸论》与《王安石赠太傅制》本无必然联系,不必勾连过深。 阐释古代文学作品首先要注意作者写作的身份与作品的文体。只有清楚作者的定位以及作品的文体,才不至于在阐释时歪曲作者原意。一方面,《赠王安石太傅制》是“王言”,是“以皇帝名义下发的命令文书” 62 。苏轼是以中书舍人的身份写作,而不是纯粹以文人或学者的身份进行写作。与一般诗文创作的私人身份不同,国家公文(如内制、外制)要根据皇帝意志及主政大臣的意见进行写作,政治性与公共性在作者的身份中更为突出。也就是说,这一类公文主要表现的是皇帝或主政大臣的意见,不完全表现作者自身的立场。虽然具体的遣词造句由作者掌握,作者在写作时确实能够利用行文隐晦地表达自己意见,但这并不能翻转或者掩盖文章的主旨。另一方面,《赠王安石太傅制》表示朝廷对王安石的褒赠,文中“赠赙哀荣之文”一句已经直陈其主旨。否定派的失误就在于既忽略了《赠王安石太傅制》的文体、功用,又忽略了苏轼的写作身份。
文史互证是解读古代文学作品的重要方法,但要注意其有效性。否定派对《王安石赠太傅制》的阐释其实也是采用此法,将文章置于元祐更化的大背景及苏轼思想的大脉络之中。但《王安石赠太傅制》是特定政治环境、学术思潮之下的产物,所以在解释的时候不能只以作者的意见为依据,还必须顾及写作对象及其社会评价。社会对王安石的评价存在争议是后人认为《王安石赠太傅制》的褒贬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要想更为准确地把握制文的意思,只能以制文写作之时的具体情况为依据,或者以当时的主流意见、共识作为依据,而不能片面地以苏洵或苏轼既有的批评为依据。否定派之所以对《王安石赠太傅制》的解读存在偏差,一方面是没有全面认识苏轼的思想和立场,另一方面是缺乏对当时主流意见的考察。《王安石赠太傅制》是根据王安石一生学术、行为写作的褒赠文书,与记录社会历史事实的传记、诗史不同,故不能将元祐初年的新旧党争作为解读此文的直接背景。
综上,《王安石赠太傅制》是苏轼代哲宗立言,在司马光的授意下而作。文章的第一段论希世异人之品质与才能,以褒扬王安石异乎常人的天资。第二段述王安石之学术与出处,肯定王安石的学术事业与道德品质。第三段代哲宗言褒赠之意,略表哲宗的惋惜之情。全文以简洁的叙述与精要的评价褒扬了王安石一生的成就。制文对王安石相业略而不评,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能体现了苏轼对王安石相业的否定,但这在制文中没有书写,不是制文的主要内容,并不能作为判断《王安石赠太傅制》主旨的依据。因此,就文本而言,可以认定《王安石赠太傅制》的主旨是对王安石的褒扬而非贬斥。
脚注
1. 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茅维编、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三十八,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077页。
2. 梁启超《王安石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16年版,第195页;柯昌颐《王安石评传》,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397页;梁晖《苏轼〈王安石赠太傅〉的主旨》,《文史知识》2023年第3期,第29—34页;章培恒《〈辨奸论〉非邵伯温伪作——兼论〈王荆公年谱考略〉中的有关问题》,《古典文学论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75—176页;李全德《释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微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77—84页。
3. 李全德《释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微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77—84页。李氏综合前人之说,解析《王安石赠太傅制》对王安石的贬斥最为全面、深入。因此,本文的反驳以此文为中心。
4. 脱脱等《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苏轼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819页。
5. 苏轼《论养士》,《苏轼文集》卷五,第140页。
6. 苏轼《荀卿论》,《苏轼文集》卷四,第100页。
7. 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3页。
8. 《论语注疏》卷十二,《十三经注疏》,第188页。
9. 林季仲《乞进退大臣以礼状》,曾枣庄等主编《全宋文》卷三九一八,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79册,第84页。
10.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五,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232页。
11. 李全德《释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微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77—84页。
12. 张呈忠《官员激励与政风之变:论元祐更化的困境与失败》,《中原文化研究》2023年第6期,第75—83页。
13. 苏轼《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二首·其二》,《苏轼文集》卷二十七,第790页。
14. 苏轼《司马温公神道碑》,《苏轼文集》卷十七,第511页。
15. 李全德《释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微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77—84页。
16. 汪应辰《跋王荆公所书佛偈》,《全宋文》卷四七七七,第215册,第194页。
17. 苏轼《议学校贡举状》,《苏轼文集》卷二十五,第725页。
18. 秦观《答傅彬老简》,《全宋文》卷二五七五,第119册,第337页。
19. 苏轼《上清储祥宫碑》,《苏轼文集》卷十七,第503页。
20. 苏轼《上清储祥宫碑》,《苏轼文集》卷十七,第504页。
21. 苏轼《跋子由老子解后》,《苏轼文集》卷六十六,第2072页。
22. 苏轼《王大年哀词》,《苏轼文集》卷六十三,第1965页。
23. 赵士㣓《无为集序》,杨杰著、曹小云校笺注《无为集校笺》,黄山书社2014年版,第1页。
24. 陈善撰、查清华整理《扪虱新话》,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全宋笔记》第5编,大象出版社2019年版,第7册,第311—312页。
25. 《宋史》卷八《真宗三》,第154页。
26. 王安石《东头供奉官赵伯世左清道率府率致仕制》,刘成国点校《王安石文集》卷五十三,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921页。
27. 佚名《英宗谥议》,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八,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5页。
28. 佚名《神宗谥议》,《宋大诏令集》卷八,第36页。
29. 佚名《神宗谥册》,《宋大诏令集》卷九,第41页。
30. 司马光《答韩秉国书》,《全宋文》卷一二一四,第56册,第66页。
31. 李全德《释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微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77—84页。
32. 朱弁撰、张剑光整理《曲洧旧闻》卷四,《全宋笔记》第3编,第10册,第264页。
33. 司马光《资治通鉴外纪序》,《全宋文》卷一二一七,第56册,第121页。
34. 林之奇《李和伯行状》,《全宋文》卷四六一二,第208册,第95页。
35. 陈振孙撰、徐小蛮等点校《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
36. 《直斋书录解题》卷三,第59页。
37. 苏轼《答张文潜县丞书》》,《苏轼文集》卷四十九,第1427页。
38.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第9497页。
39.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第9498页。
40.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第9500页。
4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四,第9060页。
42.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第9500页。
43. 陈寿撰、裴松之注、陈乃乾校点《三国志》卷十,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19页。
44. 孔安国传、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卷十四,《十三经注疏》,第428—429页。
45. 李全德《释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微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77—84页。
46. 苏轼《送人序》,《苏轼文集》卷十,第325页。
47.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第10550页。
48.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第9498页。
49. 苏轼《王安石赠太傅》,李之亮《苏轼文集编年笺注》卷三八,巴蜀书社2011年版,第607页。
50.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四,第9069—9070页。
5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八十五,第11532页。
52. 顾宏义《王安石变法与“圣人”之辨》,《宋事论考》,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02页。
53. 李常《论王安石奏》,《全宋文》卷一五七四,第72册,第229页。
54. 曾枣庄等译注《苏轼诗文词选译》,凤凰出版社2011年版,第269—270页。
55. 刘成国《王安石年谱长编》卷七,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2205页。
56. 李全德《释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中的“微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77—84页。
57. 陈善《苏明允辩奸论》,《扪虱新话》卷六,第282页。
58.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二七,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093页。
59. 陈善《王荆公新法新经》,《扪虱新话》卷一,第247页。
60. 李建明《〈辨奸论〉之真伪与苏王之恩怨探析》,《湖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第136—144页。
61. 顾宏义《〈辨奸论〉真伪问题考述》,高翔主编《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第8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版,第84—178页。
62. 潘浩《北宋诏令研究》,兰州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页。
A Posthumous Honor: Re-examining the Theme of Su Shi’s “Decree for Presenting Wang Anshi the Title of Grand Tutor”
Dai Tiancai
(School of Humanities, Hainan University, Haikou, Hainan 570228)
Abstract: It is still controversial that the theme of Su Shi’s “Decree for Presenting Wang Anshi the Title of Grand Tutor” is to denigrate or praise Wang Anshi. Those who believe it denigrates him claim that the text completely negates Wang’s academic contributions and political reforms. This perspective, however, has not taken into account the nature of the text as an imperial edict and disregards its function and context. The text has three paragraphs. The first paragraph discusses Wang’s virtue and outstanding talents. The second one describes his learning, and the third one praises Wang on Emperor Zhezong’s behalf. It is clear that the entire text is an acknowledgment of Wang’s academic achievements and noble character. Su Shi’s article does not give an evaluation of Wang Anshi’s political career, probably reflecting Su’s negation of Wang’s political career to a certain extent, but this is not the focus of the text. Therefore, the theme of “Decree for Presenting Wang Anshi the Title of Grand Tutor” is to praise Wang Anshi rather than criticize him. 【 Keywords: 】 // “Decree for Presenting Wang Anshi the Title of Grand Tutor”;Su Shi;Wang Anshi;new learning;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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