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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北医三院”)原肿瘤化疗与放射病科医生张煜发文称,他与北医三院的官司结果已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北医三院向他赔偿解除聘用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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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原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简称“北医三院”)原肿瘤化疗与放射病科医生张煜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文称,他与北医三院的官司结果已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北医三院向他赔偿解除聘用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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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北医三院与张煜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是聘用合同书一项约定,即“乙方(张煜)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北医三院)可以单方随时解除本合同”。
法院认为,该项约定并非《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北医三院的解聘行为属于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月29日,张煜向记者表示,“应该不会”上诉,并计划将50万元赔偿金用于雇佣医生、培养学生,去推广“看病第一原则”和权威医学指南,去建立数据库,去帮助患者,避免过度治疗、保护患者健康。
3月30日,北医三院宣传中心表示,目前没有可以提供的信息。
事件回顾梳理:
事件起因是2021年4月2日,时任北医三院肿瘤化疗与放射病科医生的张煜在网络平台公开发文,揭露“肿瘤治疗黑幕”,直接点名原上海新华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陆巍存在“超指南用药、过度治疗”等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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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国家卫健委迅速介入调查,当月便给出结论,认定涉事案例的治疗原则基本符合规范。
尽管官方有了结论,但张煜并未停止在网络上针对“过度医疗”话题的发声,其本人与陆巍医生不仅在网络上一直互相攻击不断,还互涉多起法律诉讼。
随着张煜的持续发声,其与北医三院的矛盾逐渐升级。判决书显示,北医三院分别于2021年6月、11月及2022年2月三次与张煜进行谈话劝诫,认为其言论已引发公众对医院管理水平、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及诊疗能力的质疑,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但张煜并未听从劝诫。
2022年2月25日,北医三院正式向张煜出具解聘通知书,解聘理由为“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期间,其行为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经多次提醒仍未停止”。
随后张煜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北医三院支付违法解除聘用合同赔偿金100多万元,该委员会以北医三院与张煜之间为人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为由,裁决驳回张煜的仲裁请求。张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3月,张煜前往衢州柯城区人民医院(二甲)任职主治医师,三周后辞职。张煜称:辞职原因是自己被多次举报。
2023年8月,张煜发文表示希望重返北医三院,继续从事肿瘤诊疗工作,不过并未得到医院回应。
2024年4月7日,陆巍起诉张煜网络侵权的第一个诉讼官司迎来一审判决。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张煜在其知乎账号"张煜医生"中连续七日登载声明,向原告陆巍赔礼道歉。判决张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陆巍公证费13480元、律师费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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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两人之间的矛盾并未平息。
收到判决书后,张煜在社交平台发文,“我失望过很多次了,但这次依旧让我觉得难以接受,愤懑不平,很无力的感觉。我告他的案子也在继续,他明显是编造谣言,诽谤了我”。
撰文 | 梅斯医学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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