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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南德·P·克里希南(Anand P. Krishnan)
编译|林熙泇
审核 |胡可怡
本期编辑|龙风穆
本期审核 |江怡 陈珏可
编者按
加勒万河谷冲突后,印度虽高调收紧对中资企业的限制,实则既无法推动中企运营“印度化”“本土化”,也难以迅速摆脱对华经济依赖,陷入“想管管不动、想脱脱不开”的尴尬境地。作者认为,这种无力感是两组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方面,中企总部高度集权,海外子公司人事安排带有明显民族中心主义色彩,不愿将关键管理权交由当地人。印度要求中企任命印籍董事或高管,恰恰触及了中企全球经营模式中最核心、最不愿松动的部分。另一方面,印度的多数“指令”更接近政策倡议,缺乏强制约束力,同时其经济结构本身也制约了对中资采取更强硬、一致的政策。具体而言,印度在关键零部件、资本和专业技术上对华高度依赖;本土企业难以承受迅速脱钩带来的短期阵痛;生产激励计划设计粗糙;中央过度集权抑制地方经济活力;私营部门又不愿在研发上承担相应责任。在产业替代能力尚未形成之前,印度对中资企业的强硬管控更多停留在政治信号层面,难以转化为可持续的制度性约束。南亚研究通讯特编译此文,以供读者批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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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环球网
加勒万河谷冲突后,印度政府迅速采取行动限制中国投资,严格审查中资企业在印经营活动,并积极推进相关行业本土化。其意图指向明确——以监管层面的强硬姿态对外传递政治信号。但政策执行过程中却暴露出了十分残酷的现实——印经济对外高度依赖,叠加其自身结构性短板,极大制约了印度政府监管、管控中资企业的实际能力。在印度国内产业深度嵌入由中资主导的供应链、专业技术体系的情况下,印度如何能真正有效维护本国经济主权?
2020年夏,中印在加勒万河谷爆发造成人员伤亡的边境冲突,在印中资企业随之陷入经营困境。随着中印双边关系趋冷、互信赤字蔓延至经济领域,印度政府于2020至2023年间颁布指令,要求中资企业吸纳印籍人士进入董事会。但中资企业对此普遍态度消极。印度行政体系效率低下,加之经济上对华资源依赖,极大制约了印度政府推行其意志的实际效果。
东亚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用人与招聘策略,普遍受儒家文化中等级秩序、忠诚伦理及集体主义等价值观影响,因此,民族中心主义仍是其人力资源配置政策的主导模式。近年来,日韩企业逐步转向多中心主义(polycentrism)的用人策略,而中企仍延续民族中心主义做法(ethnocentrism)。这一现象固然与中企全球化扩张起步较晚、对国际人力资源实践的吸收相对滞后有关,但其根本原因在于党与企业的紧密联系,企业战略目标与国家大政方针高度协同。为实现战略可控性、规范知识转移,确保海外经营与国内领导层目标保持一致,中企海外岗位的选派、晋升与任用,往往将政治可靠性、对总部及党政体制的忠诚度作为核心考量。
一、限制、审查与本土化
印度政府对中企的限制措施早在加勒万冲突之前、全球进入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时便已启动。2020年,印度政府修订了外国直接投资(FDI)政策,规定与印度接壤国家的实体及个人在印投资均须获得政府审批,事实上终止了非战略领域的自动准入通道。这项被称为“3号通告”(Press Note 3)的政策调整,出台背景是中国人民银行增持印度HDFC银行股份,印方宣称此举旨在“遏制中国投资者对印企的投机性收购与兼并”。 进入后加勒万冲突时代,一度高涨的抵制中国产品舆论虽迅速消退,但取而代之的是针对中资的监管审查持续收紧——印度政府以涉嫌逃税、洗钱、非法汇兑境外资金等为由,对中资企业,尤其是电子行业中企,采取了一系列惩罚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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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9日,莫迪总理通过视频会议主持了一场全党派会议来讨论加勒万冲突事件。图源:网络
印度政府推行的另一项举措,与其实行自力更生、将印度打造为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的制造业强国的目标相契合,核心在于推动中企运营“印度化”。具体措施包括:引入印度股权合作伙伴、吸纳印度合同制造商、扩大从印度的出口规模、只聘用印度本地分销商,甚至一度酝酿由印度高管担任企业最高层级的关键管理岗位。然而,随着2024年10月中印就实际控制线巡逻问题达成协议并在多个层面恢复接触后,这些本土化举措的推进力度有所弱化,尤其是在任命印度籍高管方面。
实际上,印政府正考虑放宽在印中资企业非技术类管理岗位的中方人员签证标准。长期以来,尽管印度致力于降低对华经济依赖,扶持本土供应商、出台激励政策扩大电子元器件的国内制造规模。然而,印度政府既无力约束中资企业,也无法促使其遵守相关指令,这为印度实现降低对华依赖的长期前景蒙上了阴影。中国的出口管制及供应链“武器化”,意在抑制印度的制造业雄心、拖慢其自力更生步伐。因此,印度此番政策转向,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面对中方行动时的无力感。
二、为何印度人无缘进入企业董事会?
为何印度人无缘进入企业董事会?值得注意的是,印政府的各项“指令”(directives)更近似政策性倡议,而非具备强制性、约束力的规制措施。政策本身缺乏刚性,使得在印中资子公司得以回避有效执行。中资企业在印经营中排斥印籍人士进入高层管理与董事会,这一做法本质上是其全球经营的共性特征,根植于公司治理理念,由组织体系、制度环境、文化传统与战略导向共同塑造,核心逻辑在于对海外子公司实施集中化管控(centralised control)。
近十年来,中国跨国企业总部已逐步构建起一整套针对海外子公司,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子公司的管控与合规工具体系。这些举措包括:在全球各区域、各层级及各职能部门统一推行关键绩效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直接挂钩。其他做法还包括:以效率与集权为核心实现全球运营标准化,对海外子公司进行权限划分,避免其形成独立权力中心——例如在架构上使其相互依赖,而最终决策权与战略制定权均掌握在中方母公司手中。中国跨国企业还围绕公司核心理念开展常态化培训与示范引导,定期轮换高层管理人员,并要求其定期回国述职;多数外派高管在三年左右便会调回国内。
中国跨国企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叙事与管控机制:基于“集中管控对整体有利”这一方针,借助物质奖励加以引导,并以职业操守与共同价值实施道德感召,进而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标准化管理,以获取海外子公司的认同与服从。企业总部实施的强集中与全域统一化管理,是企业与国家治理体系深度联结的必然结果,这一模式显著压缩了海外子公司的自主经营空间,也限制了包括本地高管在内的管理团队授权。人事配置与选聘中的民族中心主义并非单纯的人力资源策略,而是核心管理手段。尽管等级秩序、忠诚与集体主义等价值取向并非中企所独有,但在特定政治制度的影响下,这些要素表现得更为突出。
身居海外高管职位的中方外派人员,本质上承担着战略执行及体系整合职能,而非单纯的技术专家,其核心职责在于持续推动海外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同企业目标、国家战略保持高度协同。伴随中国跨国企业在海外不断深耕,管理层招聘虽已出现本土化趋势,但仍主要集中在中低层岗位。本土化虽被视为中企全球化经营和业务布局拓展的重要标志,其实施范围却相对有限,通常仅局限于销售、市场推广与营销宣传等业务环节。因此,即便中资企业宣称响应“印度制造”倡议,实际上仍对其在印子公司推进“印度化”的要求置之不理。
三、印度官僚体系低效
为回应印方的关切,中资企业做出了一些有限的策略性调整,比如任命印度经销商、和印度代工厂开展生产合作,以此营造合规履约的表面印象。但在管理层面,中企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革。这种“换汤不换药”的调整虽说能起到一定的包装效果,却也反映出一个现实——印度在资本、关键零部件以及专业技术领域,很难真正摆脱对华依赖。与此同时,这也让外界开始质疑,印度的行政机构和政治阶层,是否有能力理解并规范中企进入印度市场。
印度工商界及整个经济产业生态,虽认可在“自力更生”政策上需与印度政府保持步调一致,却也呼吁放宽中方专业人员的签证条件。如今相关呼声进一步升级,各界纷纷要求重新审议“3号通告”对中资投资设置的严苛限制。显然,印度需要采取更具针对性、更为全面的政策来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将管控范围限定在战略及国家安全相关领域,通过明确审批时限提升决策透明度,并由议会对相关主管官员实施监督。
印度外长苏杰生(S. Jaishankar)早在 2023 年 2 月便曾明确指出:作为经济体量相对较小的国家,印度无力与中国正面对抗。这一论述也侧面印证了无论印度政府还是工商界,在应对对华经济依赖上均感束手无策,难以施展拳脚。实际上,印度立志成为“全球供应链枢纽”的制造业雄心,其理念内核实则源于对中国经济与工业化发展路径的借鉴。正是察觉到印度在模仿中国的发展经验,并对这一地缘政治对手的经济崛起心存警惕,中国方面才试图在印度制造业的关键环节设置障碍。
与此同时,反观印度国内,其自身也存在诸多经济短板:本土企业难以承受短期阵痛,中央政府过度集权束缚了各邦的经济活力,生产激励计划设计粗糙、缺乏合理性,印度私营部门也不愿在研发领域发力尽责。这些问题共同导致印度错失了提升自身能力、为应对中国挑战做好未来准备的机遇。此外,印度工商界对中国的政治经济体系以及国内日常政治动态,也存在明显的认知盲区。这种认知缺失,让他们产生了错误预期,误以为2024年中印部队在拉达克东部完成脱离接触,就意味着中印关系回归常态。
当前,特朗普政府在对印经贸关系中推行贸易武器化政策,全球经济面临逆风,印度总理办公室正重新评估“3号通告”(注:3月15日,印度政府已对“3号通告”进行了校准式修订,标志着对华投资限制局部放宽),并寻求为更多中国投资放宽准入。据悉,电子及耐用消费品领域将采取更为宽松的政策,相关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有望提高至49%。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中国投资逐步开放的做法,也需放在莫迪总理对“印度产品”重新定义的背景下加以理解:凡在印度境内生产、凝聚印度劳动者汗水的产品,无论企业为本土还是外资,均视为印度产品。
总而言之,受制于自身经济现实与行政监管能力短板,印度对在印中资企业实施的监管与管控,恐难取得实质成效。
作者简介:阿南德·P·克里希南(Anand P. Krishnan),印度希夫・纳达尔大学(Shiv Nadar University)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喜马拉雅研究卓越中心研究员,同时担任德里中国研究所客座副研究员。
本文编译自 《印度世界》(India’s World)2026年3月刊 文章 ,原标题为Not Amenable to Control:Chinese Corporates in India,原文链接:https://indiasworld.in/issue-3-volum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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