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患癌男子侯某,在重病期间将3亿元个人家产全部赠与小28岁妻子并完成过户,前妻子女强烈反对,质疑财产能否追回,此事引发社会对大额赠与与家庭伦理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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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葛树春认为,从法律角度看,赠与并非不可撤销。若该赠与为附条件/附义务赠与(如约定妻子需长期照料、扶养侯某终老),依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未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或其继承人可主张撤销赠与,但是这个主张是有期限的。
司法实践中,因受赠方未尽扶养义务被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返还财产的案例大量存在 。同时,若财产含前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部分赠与无效,共有人可直接追回。
葛树春认为,从情理上讲,即便子女未长期照顾,也不意味着父亲必须将全部财产留给子女。父亲有权自主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其赠与妻子多出于晚年陪伴照料的感恩,是对枕边人付出的认可。
但子女作为血亲,同样有赡养义务与情感联结,完全剥夺其继承份额,易引发家庭矛盾。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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