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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187,证券简称:通领科技)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显示,本次会议审议的六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彰显了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及未来发展的高度认可。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于2026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项建武先生主持。公告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达33,421,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为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3,673,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
公司治理层方面,在任的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亦出席会议。此外,总经理于永怀先生、副总经理薄奇巍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六项议案均获得100%的同意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33,421,729 100.00% 0 0.00% 0 0.00% 《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 33,421,729 100.00% 0 0.00% 0 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3,421,729 100.00% 0 0.00% 0 0.00%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3,421,729 100.00% 0 0.00% 0 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3,421,729 100.00% 0 0.00% 0 0.00% 《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33,421,729 100.00% 0 0.00% 0 0.00%
上述所有议案均不涉及股东回避表决事项。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许文华、覃宇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会的备查文件包括《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及《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通领科技董事会表示,将根据本次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相关制度的实施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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