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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回应台湾电影标写“中国台湾地区”:符合一个中国原则,无可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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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台湾电影“阳光女子合唱团”将进军大陆市场,制片商在社群媒体标写“中国台湾地区”,在岛内引发争议。台文化部门对此称,已请剧组尽速了解说明。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发言人张晗表示,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台湾地区”是符合一个中国原则的规范表述,相关电影业者的标注,反映了客观事实,正常合理、无可指摘。

台湾电影进军大陆市场,是分享大陆广阔市场机遇,实现两岸影视业互利共赢的好事。民进党当局在岛内大搞“绿色恐怖”,动辄给两岸正常交流扣上“统战”帽子,充分暴露其限阻两岸交流交往、煽动两岸对立对抗的险恶用心,其所作所为损害台湾业者和民众利益,不得人心。我们一贯支持两岸影视文化交流合作,欢迎台湾影视业者为两岸同胞提供更多优秀作品。我们将坚定维护台湾业者的正当合法权益,任何政治打压都阻挡不了两岸交流合作的大势。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陈雪梅

责辑 /李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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