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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知名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25年度杰出交易”(Deals of the Year)评选结果正式公布。凭借在处理大型、复杂交易和案件上突出的专业水准,大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17项交易荣誉入选该榜单,获选交易以九个主题呈现:债务资本市场,企业并购,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大型项目,一般公司事务,清算、破产与重组,国际贸易调查,国内争议解决,跨境争议解决。(以下获奖交易按照榜单发布顺序进行展示)
大成全体同仁衷心感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也感谢媒体机构和业界同行对大成法律服务能力的认可。未来,我们将以荣誉为动力,将责任转化为切实的行动,继续依托大成全球法律服务网络的优势,始终如一地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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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交易
债务资本市场
华发发行14亿元数字原生债券
企业并购
中国聚变能源公司获多家国资入股
盈德气体并购案
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
阿维塔完成超110亿元股权融资
新石器无人车完成超6亿美元D轮融资
大型项目
国轩高科摩洛哥超级电池工厂项目
印尼苏拉威西莫罗瓦利工业园光储项目
一般公司事务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设立
清算、破产与重组
汉马科技集团重整
迈科集团破产重整
威马汽车破产重整
国际贸易调查
中泰在巴西调查中获零税率
国内争议解决
某某金融某分公司、某某实业等公司合同纠纷
厚德前海基金与奥丁河北新能源私募投资纠纷
魔方与世联行公寓并购股权纠纷
跨境争议解决
多米尼加中企成功应对美国诉讼
娃哈哈创始人遗产继承纠纷
获奖交易介绍
华发发行14亿元数字原生债券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承销商提供中国法律咨询。
要点回顾:
珠海华发集团通过其全资境外子公司Huafa 2024 I Company Limited在境外发行14亿元人民币的三年期数字原生债券,票面利率4.5%。该债券以无实体记账形式发行,通过香港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在港交所和澳门金交所双重上市。
本次发行是中国非金融企业首支原生数字债券,中国首支采用跨境担保增信的数字债券,以及全球首单企业公募数字化债券。
华发集团是大型综合型国有企业集团,业务涵盖科技产业、城市运营、房产开发、金融产业等领域。
主办团队:
于绪刚(高级合伙人)、刘晓红(高级合伙人)、倪洁云(高级合伙人)、陈光为【合伙人(待备案)】、谢晖(律师助理)
中国聚变能源公司获多家国资入股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受中国核工业集团和中国聚变能源公司的共同委托,担任本次融资的专项法律顾问。
要点回顾:
中国聚变能源公司原为中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接受多家国有资本114.69亿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150亿元。中核集团及子公司中国核电此次合计投资50.29亿元,增资后合计持股57%。中石油昆仑资本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0%。其他股东为中国核电、上海聚变、国绿基金、浙能电力和四川聚变。
可控核聚变是2023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指定的未来能源唯一方向,但这项科技仍处于发展阶段。中国聚变能源公司在可控核聚变领域处于前沿地位,有极大的潜在商业价值。
主办团队:
吴立北(高级合伙人)、陈玲玲(合伙人)、陈阳(合伙人)、刘笑言(律师)
盈德气体并购案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投资人之一的某人寿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要点回顾:
以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杭州上城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为成员代表的联合买方团以375亿元的对价,向太盟投资收购盈德气体部分股权。
本次股权出售交易同时涉及了境外过桥贷款、境内重组贷款和并购贷款的交易联动,成功刷新了多项行业记录,是近年来中国市场最大的私募股权交易之一;与之配套的近200亿元人民币并购银团也是国内迄今最大规模的市场化并购银团之一。
盈德气体是中国最大、全球第五的独立工业气体生产商。
主办团队:
周静(高级合伙人)、孟洁雯(律师)
阿维塔完成超110亿元股权融资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交银投资的法律顾问。
要点回顾:
电动汽车公司阿维塔完成超110亿元C轮融资,创下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品牌股权融资金额的最高记录。投资人包括长安汽车、交银投资以及其他市场化投资人。
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阿维塔的研发、设计、品牌建设和海外市场扩张。
主办团队:
程家茂(高级合伙人)、王昕生(高级合伙人)、毛胜弟(合伙人)、李潇潇(律师)
新石器无人车完成超6亿美元D轮融资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领投方及多位投资方提供法律服务。
要点回顾:
无人车厂商新石器宣布完成超六亿美元D轮融资,本轮融资由阿联酋磊石资本领投,并由高成投资、信宸资本、鼎晖VGC、朝希资本、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等联合投资。以金额计,这是迄今为止中国自动驾驶领域最大一笔私募融资,也是2025年内中国私募领域最大的融资之一。
新石器表示,本轮资金主要会投入到算力、产品线延伸、储备产能,以及扩张海外市场等方面。
主办团队:
范建红(高级合伙人)、宋欣豪(律师)
国轩高科摩洛哥超级电池工厂项目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投资方国轩高科的中国法律顾问。
要点回顾:
国轩高科在摩洛哥投资建设该国首个电动汽车电池超级工厂。项目总投资额预计60亿欧元,规划年产能达100吉瓦时,是摩洛哥迄今为止接收的最大单笔外国直接投资。
该项目需构建能够支撑超长周期稳定运营的法律与商业架构,并对项目周期内日益严峻的欧美电池贸易壁垒进行前瞻性布局。这一标志性投资将在摩洛哥创造大量就业,并使其成为国轩高科拓展欧美市场的关键生产基地。
主办团队:
孙庆南(高级合伙人)、李兆兴(律师)
印尼苏拉威西莫罗瓦利工业园光储项目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永福股份的中国法律顾问。
要点回顾:
永福股份在印尼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工业园投资建设200MWac山地光伏电站及80MW/80MWh储能项目。该项目是印尼迄今规模最大的光储一体化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3.5亿千瓦时,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约28万吨。
项目直接支持印尼“2060净零排放”目标,并为当地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它集成了先进技术,为中国新能源技术“出海”提供了重要范本。
该项目需同时协调中国、印尼、新加坡三地法律与监管要求。其工程总承包(EPC)合同采用离岸与在岸结合模式,且需设计满足新加坡法下国际融资安排的文件框架。
主办团队:
孙庆南(高级合伙人)、李兆兴(律师)、崔豪(律师)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设立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项目提供合规及审核等法律服务。
要点回顾: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在重庆挂牌成立,注册资本200亿元,是首家总部落地重庆的一级央企,以及继中国一汽、东风汽车之后成立的第三家汽车央企。
这家新央企由原兵器装备集团分立而成,拥有117家分公司和子公司,未来将着力打造智能汽车机器人、飞行汽车、具身智能等业务,并加速全球化发展,加快开拓东南亚、中东和非洲、中南美洲、欧亚、欧洲五大区域市场。
主办团队:
吴立北(高级合伙人)、贾秀娟(合伙人)、陈红军(合伙人)、鲁放(律师)、刘耕辰(律师)
汉马科技集团重整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要点回顾:
汉马科技及五家核心子公司因转型亏损导致严重资不抵债,汉马科技面临退市风险。马鞍山中院启动预重整并裁定六家公司协同重整,需要处理债务近百亿元、协调2000余名债权人利益。
重整方案采取“现金清偿、股票抵债和留债展期”组合模式,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约9.49亿股,用于引资和债务清偿。吉利远程以产业投资人身份参与,为企业“醇氢+电动”技术路线导入产业资源。
本案作为安徽省首例上市公司司法重整案,在10个月内高效完成,通过市场化方案使普通债权清偿率较清算状态大幅提升,成功化解区域重大金融风险,保障了超2000名员工就业。
主办团队:
郑志斌(高级合伙人)、曹烨山(合伙人)、纪敏(高级顾问)、宋瑾(律师)、陈训紫(律师)、卢佳帆(律师)
迈科集团破产重整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在公航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迈科系企业西安畅翔工程和西安国际陆港商务会所的保理合同纠纷中代理前者。
要点回顾:
素有"陕西最大民企"称号的迈科集团近年来面临金融债务违约,资产冻结等困境,陷入流动性危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初裁定迈科金属等26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该案是陕西省最大的已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重整项目。
据管理人介绍,该重整项目的难点首先在于迈科的体量巨大,涉及众多行业,而且其金属大宗商品贸易板块和房地产板块存在法人格混同的问题,核心财产实质上难以分开。因此,本次重整重点在于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和相关负债,将迈科金属与地产板块脱钩。
2025年12月,与迈科集团有多年合作与纠分渊源的厦门信达中选为该项目的重整投资人。
主办团队:
王康康(高级合伙人)
威马汽车破产重整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及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路少红律师担任联合管理人负责人。
要点回顾:
该案是中国"造车新势力"破产重整第一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入库案例(入库编号2025-08-2-422-002)。
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进入预重整程序,2024年12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其与三家核心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该案负债总额高达245亿元,涉及超过2000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约500亿元。2025年4月,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
管理人成功协调了多地政府"专班",妥善处理了12万车主的车联网服务、生产资质保留等社会维稳问题,并最终引入了战略投资人。
重整的核心挑战在于处置极度复杂的跨境集团架构与"总部负债、子公司经营"的分离模式。法律团队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量协调,平衡债权人、车主、员工、地方政府及投资人多方利益,在巨额负债下设计可行方案并维持舆论平稳。
主办团队:
陈峰(高级合伙人)、路少红(高级合伙人)
中泰在巴西调查中获零税率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中泰化学纤维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要点回顾:
2024年,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印度等国的聚酯短纤,发起反倾销调查。泰国华人企业中泰化学纤维应诉,最终获得初裁零税率,而同案其他泰国企业的适用临时措施为223.45美元/吨。其后的终裁更维持了这一结果,令中泰公司成为全泰国唯一、全球唯二在此次调查中获零税率的企业。
公司在现场核查过程中遭遇诸多困难:调查官要求现场重现销售与成本数据的勾稽过程,且不接受核查前准备好的勾稽过程演示文件;同时,调查方也不接受泰国财务处理的惯常做法,并以此为理由拟取消公司原在初裁中适用的零税率。
经过律师团队顽强抗辩、充分论证,最终于2025年7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发布最终裁定,大成国际贸易救济团队代理客户Zhongthai最终保持适用0税率,其他泰国出口企业仍适用223.45美元/吨反倾销措施。
主办团队:
孙磊(高级合伙人)、肖琳(律师)、钟欢(律师助理)
某某金融某分公司、某某实业等公司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某某金融某分公司提供法律咨询。
要点回顾:
某某金融某分公司与某某实业等合同纠纷案终审落槌。最高院认定案涉2.5亿元债务主合同无效,但开创性地独立认定担保合同有效,判令债务人偿还本金约1.54亿元及相关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交易定性。面对交易架构界于两种法律关系的效力区分认定问题,律师团队通过分层论证交易实质与担保独立性,最终说服法院在否定主合同效力的同时支持担保权利。
本次判决突破了“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的传统,基于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独立认定担保合同效力,为复杂金融交易的权利保护树立了新标杆。
主办团队:
王杰(高级合伙人)、王宇(高级合伙人)、蒲荣森(高级合伙人)、贺秀风(顾问)、张威(律师)、李欣怡(律师)
厚德前海基金与奥丁河北新能源私募投资纠纷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厚德前海基金。
要点回顾:
厚德前海基金与奥丁河北新能源之间的私募投资纠纷已历时逾10年。经过三级法院多次审理后,北京高院撤销了对厚德前海基金不利的一审判决,裁定发回重审。
2014年厚德前海基金以股权加债权的方式向奥丁公司投资,投资预计规模达五亿元,但投资不到半年,遭遇奥丁的创始股东和原高管团队拒绝履行和挪用侵占款项的困境,且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刑事犯罪,致使长期出现无法调和的纠纷。2021年起,奥丁创始股东和原高管团队等主体分别对争议双方主张近6000万元的经济索赔,并采取保全措施。
大成主张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双方此前签订的重组文件,并主张解除该等合同及由奥丁公司向厚德前海基金返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达1.6亿余元。这一诉讼策略解决了被诉公司资产被超额保全的困境,抢占了保全顺位利益,并直接对核心合同效力提出质疑,因其优先级高于合同履行,这导致其他合同履行纠纷案件中止,包括上述奥丁创始股东和原高管团队提起的案件。
主办团队:
王司法(合伙人)、程屹(合伙人)
魔方与世联行公寓并购股权纠纷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在诉讼程序中代理魔方中国及相关公司。
要点回顾:
该争议源于双方一次并购交易,相对方以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相对方的诉讼策略,大成律师团队迅速锁定案件核心:侵权主张本质上是对交易争议的程序包装,其目的在于绕开仲裁条款、获取程序上的不当优势,并意图通过财产保全对客户施加不当压力。因此,大成律师在庭审中重点论证案涉交易结构虽涉及多方主体,但基础法律关系是稳定的,仍受合同约束,仲裁条款合法有效且应优先适用;案件不存在侵权和违约竞合的情况,相对方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具有明显的恶意性。
最终,法院全面支持大成律师团队观点,依法判决驳回相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件经一审生效,彰显了大成律师团队对复杂交易结构的深刻理解和对程序规则的精准把握,成功捍卫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主办团队:
金莉(高级合伙人)、樊亦沙(律师)
多米尼加中企成功应对美国诉讼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代理Kingtom Aluminio SRL公司。
要点回顾:
2025年9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就中国在多米尼加投资企业Kingtom Aluminio SRL诉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署强迫劳动行政诉讼做出判决,驳回海关与边境保护署对Kingtom存在强迫劳动行为的行政裁决,并责令海关与边境保护署在限期内重新作出裁决。
根据美国贸易法项下的反强迫劳动制度,一旦企业被认定实施强迫劳动行为,将面临产品被拒绝入境,已到港货物被查封、没收等严重后果。实践中,海关与边境保护署作为强迫劳动主要监管部门,在执法层面持有高度的自由裁量权。
大成通过指出该行政裁决事实依据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缺乏在案文件支持,以及未能充分说明行政裁决事实和逻辑等多项重大实体和程序瑕疵,成功说服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主办团队:
孙磊(高级合伙人)、葛思聪(律师)、向尹岑(律师助理)、陈慧慧(律师助理)
娃哈哈创始人遗产继承纠纷
法律顾问: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原告提供法律服务。
要点回顾:
于2025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娃哈哈集团已故创始人宗庆后遗产纠纷案中发布禁制令,冻结了案涉汇丰银行账号中的18亿美元资金,以待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平行诉讼另有结果。香港法院还下令被告披露该账号的若干资料。这次庭审旨在为杭州诉讼提供支援。
宗庆后去世后,他的三位婚外子女(即原告)将其异母同胞宗馥莉诉至法庭,理由是后者擅自转移了案涉汇丰银行账户下的资产。该账户隶属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建浩创投,原由宗庆后控制,后被宗馥莉继承。彼时,宗馥莉担任娃哈哈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该账户资金的去向是香港法院要求披露的事项之一。
三位原告称该账户原有21亿美元资金,其父亲宗庆后明确指示该账户用于为其分别设立三家离岸家族信托,并于2024年12月开启杭州诉讼。原告提供的关键证据包括宗庆后的手写指示,当中明确载有设立信托的要求;以及宗馥莉与原告签署的协议,约定了信托架构和过渡性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法官再三强调其披露令不应干扰杭州法院的判决。
主办团队:
李晨(高级合伙人)、陈峰(高级合伙人)
《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是国际市场领先的双语法律月刊,专为从事中国跨境投资之决策者、公司法务及中外律师提供实用法律建议及深度分析。基于《商法》对市场的持续关注报道与独立研判,《商法》调研团队从规模、行业影响力、交易架构创新性、司法裁判先导性及社会价值贡献等角度,在数千项申报中精选出2025年度卓越交易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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