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美媒提到的那些“百年旧债”到底是啥。最早的一笔是1911年的湖广铁路债券。当时清政府跟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四国银行团签了协议,借了600万英镑,名义上说是修从湖北到广东的铁路。
合同是5月20日在巴黎签的,美国这边是塔夫脱总统推行的金元外交政策,鼓励美国银行加入财团,想通过经济手段扩大在中国的利益。
结果钱借来了,铁路没怎么修成,大部分资金实际用在了其他地方,还附带了很多不平等条款,比如铁路的工程师任命、财务监督、材料采购全由外国财团把控。清政府当时国力弱,这些条款基本就是列强强加的,抵押了盐税等收入,等于把主权一部分让了出去。
这笔债后来因为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倒台,偿付就中断了。进入20世纪后期,美国一些债券持有人开始追讨。1979年11月,美国公民杰克逊等人代表持有人在亚拉巴马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还本付息。
1982年9月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大概4130万美元。中国方面后来出庭应诉,美国国务院和司法部还提交了利益声明,强调这涉及外交关系。1984年10月,法官裁定1976年的外国主权豁免法没有追溯力,法院没有管辖权,原告请求被驳回。
原告上诉到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1986年7月维持原判。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复审,这案子就彻底结束了。法院的理由很清楚,这类旧债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新政权没有继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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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湖广铁路,还有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后的庚子赔款。1901年9月7日签的辛丑条约,清政府被迫同意赔偿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连本带利算下来超过9.8亿两。当时中国人口大概4.5亿,人均摊1两左右。
赔款通过海关和盐税担保,清政府为了凑钱,在各地加征各种税费,老百姓负担加重。这笔钱不是正常借贷,而是战败后强加的赔偿。实际支付一直持续到1938年前后,美国自己后来还把部分赔款退还,用于资助中国学生留学。
这些旧债的共同点是,它们都发生在清末民初列强入侵或胁迫的背景下,不是平等自愿的商业行为。国际法里有“恶债不偿”的原则,就是说违背国家主权、用于压迫民众或非正当用途的债务,新政权可以不承担。美国自己历史上也认可过类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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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塔夫脱担任仲裁员处理英国和哥斯达黎加的债务纠纷,他审查了前政权留下的借款,判定部分因用于个人目的而无效,这被看作恶债原则的早期实践案例。
现在再看美国欠中国的钱,完全是两码事。截至2026年1月,根据美国财政部国际资本流动数据,中国大陆持有美国国债约6944亿美元。这笔钱是中国通过多年外贸赚的外汇,在公开市场合法买的,不是强迫也不是赠送,完全是市场行为。
你买我卖,双方自愿。相比2013年峰值1.3万亿美元左右,现在已经减持了一半多。2025年12月是6835亿美元,2026年1月回升到6944亿,整体趋势是逐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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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那边债务压力确实不小。2026年初,美国联邦债务总额已经超过39万亿美元,还在往上走。2026财年财政赤字预计接近2万亿美元,每年光付利息就占财政很大一块。政府要借新债还旧债,日子越过越紧。
有些政客和媒体就把目光转向中国持有的部分,想通过舆论把旧债和新债搅在一起,说如果旧债不解决,新债也可以不认。
不过,把这两件事绑一块说,法律上站不住脚。旧债是清政府时期的不平等产物,法院早就判过中国没义务还。新债是现代主权债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符合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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