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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修路造成林地毁坏,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91.902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无林罚决字﹝202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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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6月,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在无为市石涧镇团山行政村太平山山场林地内超审批范围修建迁移110KV线路塔基临时便道造成林地毁坏,鉴定结论林地面积为14587.66平方米,折合21.88亩。林地地类均为乔木林地,林地性质均为商品林地。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无为市林业局决定:
1.责令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919022.58元的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磊达股份成员,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企业,由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涉诉关系22条,开庭公告7条,立案信息1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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