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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周华夏中心区和周边民族形成了几种完全不同的管理与交往模式。西周早期只有内外两服制。内服是由周王朝百官系统管辖之下畿内华夏区,在《诗经》中被称作周王属地的“大雅”“小雅”,战国文字称作“大夏”“小夏”,不仅是乐曲之名,而且也是周王直辖的华夏中心区。外服则是周初随着分封制而形成的为周王朝拱卫和服役的侯、甸、男、卫等诸侯,点状分布在周王畿的东、南和北边。西周中期则由二服制发展为五服制,五服制下的诸侯方国实际上形成三种服属关系。西周中期外服制的扩大及其相互关系的不同处理方式,为后世各王朝处理中央与周边民族关系提供了范例。
关键词:华夏民族 大小夏(雅) 内外服 要服 荒服
作者王晖,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西安 7101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6年第1期P182—P203
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各族长期融合而成的多元统一体。虽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华夏民族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最终完成于秦汉时期,但也有学者认为华夏民族雏形出现的时代更早。华夏民族雏形形成于何时?对此学术界大致持有两种不同看法。一是认为华夏民族雏形形成于古史传说时代,具体可划分为三类:(1)20世纪三四十年代徐旭生提出“华夏集团”“东夷集团”“苗蛮集团”三集团说,认为华夏民族与东夷、苗蛮相对立的局面初步形成于五帝时期的炎黄时代。(2)傅斯年提出“夷夏东西说”,认为夷商属东系,夏周属西系,夏代以来夷夏东西对峙且胜负交互。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多数学者承袭傅氏之说,认为华夏民族雏形形成于夏代,夏代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夏”也成为中原民族的代名词。(3)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华夏民族雏形初步形成于尧舜时代。二是沈长云等学者以古文献为根据,认为华夏民族雏形最初形成时间是古文献出现“夏”的西周早期,其词义为“大”;春秋战国才出现与蛮夷或戎狄相对立的“夏”“华”或“华夏”,通过频繁的战争、交往而形成了华夏民族统一体。许倬云认为西周早期分封制使东西方部族在地缘上混合居住,相互糅合,后世华夏观念是由周初族群结合而形成。
笔者认为,认识华夏民族的形成,不仅要考察主体民族“华”“夏”出现的时代,还须考察与之相对的非主体民族蛮夷或戎狄出现的时代,因为华夏与蛮夷戎狄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缺少一方,另一方则无存在意义。从文献资料看,古本《竹书纪年》谓夏后芬三年东方有“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等“九夷”,但这些说法,可能只是战国学者编写《竹书纪年》时的看法,未必反映了夏代人们的观念。从考古资料看,从龙山文化到夏商时代,居住在中原的虞、夏、商族与黄河下游、长江中下游的“蛮夷”部族,有频繁的战争、相互交往和迁徙活动,形成了相互融合之势,但没有充分证据说明那时已经形成了华夏民族。文献中华夏常与蛮夷戎狄相对,但甲骨文中未见“蛮”“戎”“狄”这些语词,虽有“尸(夷)”或“人方”字,但是否表示蛮夷之“夷”还是值得怀疑的,而且“人方”即使可读为“夷方”,然其用法仍是方国之名,并非与华夏对立的蛮夷之“夷”,正如西周金文夷伯簋中“夷”的名词用法一样,并不一定就是蛮夷之夷。而且甲骨文中也还未见像西周金文及文献那种用作朝代或地域的“夏”字。甲骨文中“商”或“中商”常与“东土”“南土”“西土”“北土”对称,可见商代还没有“华夏族”的概念。
另外,华夏民族形成的时间也需要重新探讨。学术界一般认为华夏民族是春秋战国或秦汉时期形成的,似乎晚了一些。笔者认为,华夏民族统一体的形成是在西周时代,是分两步实现的。第一步是通过封邦建国而形成华夏族中心区,是在姬周统治集团及其甥舅之国建立的联盟基础上,融合了殷商遗民与殷商东方臣属方国部族而形成的,建立了“有夏”或“中国”华夏中心区。第二步从周初内外二服制发展到西周中期的五服制,在国力强盛的昭穆王时期,通过征伐战争、经济贸易和友好来往,使东南方蛮夷形成“羁縻”式的“要服”,西北方则形成承认“天子”地位但只有联盟关系的“荒服”。因此,华夏民族统一体的初步形成并非春秋战国或秦汉时期,而应该是在西周中期。
一、西周早期“有夏”“中国”之域与内外二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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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周中期五服制的建立与蛮夷戎狄纳入服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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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周中期以来“要服”和“荒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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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殷商晚期甲骨文中还未见有对立关系的“夏”“夷”等语词,但武王克商之前文武王时期文献中的“区夏”“有夏”等名词,是指以周人为主的包含着两个以上邦国的华夏方国联盟。“夏”的本义是“雅”,用于政治地理概念是指“中国”。
西周早期“夏”已发展为具有政治地理格局的周王畿华夏中心区域,与“中国”一词广义用法相同。周人继承了殷商时期的内服百官系统和外服侯甸男卫的内外二服制;这时虽然出现了与夏相对的蛮夷等语词,但西周早期二服制还不包括蛮夷戎狄部族方国。西周初期大封姬姓子弟和姻亲为诸侯,建立了姬姓上层统治者、土著居民和殷商及与国的臣服者“三结合”型的地缘政治组织的国家形式。
西周中期由二服制发展为五服制,五服对二服有继承,有改造和分化,也有增加。继承的是“邦外侯服”,是过去二服制的外服,如康王时令方彝铭“暨诸侯:侯、甸、男”。改造和分化的是“邦内甸服”和“侯卫宾服”。西周早期的内服是指王朝百官系统,西周中期的甸服是指天子畿内千里之地,表面上看百官系统与甸服并不相同,但王朝百官所管辖、所分封食邑也均在甸服之内,所以说五服中甸服也只是旧制内服百官系统改造后的名词而已。至于“侯卫宾服”,“邦外侯服”已有“侯”了,而 “侯卫宾服”中又有“侯”,显然有所重复,所以“宾服”应是从“侯服”中析出来的。
从二服制到五服制,实际上只增加了要服与荒服两服。要服是指一种有要约的服属关系,这是昭穆王时期通过不断地征伐东南方蛮夷方国部族的战争,东南方蛮夷方国部族臣服于周天子,既有为周王朝强大军事力量所征服的原因,也有周天子作为天命拥有者的宗教思想原因。而荒服是指西北方居所不定的游牧狩猎方国部落的服属关系,周王朝对西北戎狄方国部族的政策比较宽松,其臣服时不来朝见并不追究他们的责任,这些方国部族也不承担经济方面的贡赋。要服与荒服的不同在于,东南方要服蛮夷方国不仅在政治上臣服周王朝,而且在经济上要向周王朝缴纳贡赋。总之,西周中期周王朝扩大了华夏族政治经济的版图与领域,建立了五服制的新型服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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