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记者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
该委日前发布关于批复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东湖院区门诊
及其他辅助用房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同意实施该项目。
根据批复,
为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升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东湖院区医疗
服务保障能力,
我省建设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东湖院区门诊
及其他辅助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318号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东湖院区。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部分既有建筑及构筑物(少量)、新增建筑及构筑物、建筑内部装修改造、机电工程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屋面工程改造、室外工程改造,配套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道路、绿化工程等;改造涉及面积为51638.58平方米,改造后地上总建筑面积82393.96平方米(地下面积8779.35平方米),病床数为627张。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批复要求严禁在项目中配置
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
接待功能的设备设施,
不得搭车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
杜绝闲置浪费现象。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杨小勇
编辑:熊一鸣 二审:胡志文 终审:邹岚
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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