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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川法院龙泉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一起跨辖区村集体与个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既守护了村集体资产安全,又保障了村“两委”换届平稳过渡,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基层治理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来,2012年某村民委员会与张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至2027年,2025年起张某拖欠承包费,村委多次催缴无果后,将张某及实际负责经营联络的丁某一同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欠付租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被告张某答辩称已向村委出具书面合同解除函,并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就合同解除、地上附着物归属产生激烈争议,同时还存在合同责任主体认定的关键分歧,且该案属跨辖区案件,协调沟通难度较大。
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庭精准施策、将调解贯穿全程。法官和调解员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村委充分释法,明确丁某非合同相对方无需担责,最终村委撤回对丁某的起诉,为后续调解扫清主体障碍。随后引导双方摒弃极端诉求、理性协商;同时针对跨辖区特点,主动对接村委属地镇办,建立“法庭+镇办+村委”联动协调机制,会商处置方案,兼顾村情实际与村民诉求。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张某支付村委一年土地承包费,双方土地承包合同于2026年3月解除,地上附着物由案外人向张某适当补偿后归村委所有。
该案的妥善化解,不仅足额追回欠付租金、明确附着物归属,守住了村集体资产安全底线,还避免矛盾升级引发信访和群体性隐患,为村“两委”换届营造了稳定的法治环境,也为同类涉农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处置提供了可复制的范例。
淄川法院龙泉法庭将持续聚焦涉土地、涉三农、涉基层治理类纠纷,健全跨域联动、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以更精准司法履职、更温情解纷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守护农村土地资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耿雪 通讯员 云中磊 何依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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