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无隐私,谁在消费生命的体面?张雪峰病历泄露事件全解读】
2026年3月24日,教育领域知名人士张雪峰因心源性猝死离世,家属尚未发布讣告,公众还沉浸在震惊与惋惜中,他的医院抢救病历、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甚至担架上的现场照片,就已经在网络上疯狂传播。
这一幕绝非个例,2023年演员周海媚去世当晚,同样遭遇抢救病历和就诊信息被大肆泄露。事后警方查明,是涉事医院工作人员符某某为了炫耀,私自拍摄病历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全面扩散,符某某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还被暂停执业。时隔三年,一模一样的闹剧,再次发生在张雪峰身上,实在让人心寒又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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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病历绝非小事,三类法律责任跑不掉
很多人觉得这只是随手拍、随手发的小事,实则已经触碰法律红线,泄露者要承担实打实的责任,咱们掰开揉碎讲清楚。
首先是民事责任。病历里的姓名、病情、抢救细节,全是《民法典》第1034条明确保护的敏感个人信息,更是核心隐私。没人愿意自己弥留之际、抢救时的狼狈画面被全网围观,《民法典》第1226条规定得明明白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擅自泄露或公开病历,要承担侵权责任,轻则公开赔礼道歉,重则要赔偿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给家属造成的二次伤害,都要算在泄露者头上。
其次是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参考周海媚案,泄露隐私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能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更恶劣,比如用泄露信息牟利、造成大范围恶劣社会影响,就触犯了《刑法》第253条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而且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信息再泄露,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绝非罚酒三杯就能了事。
医院难辞其咎,管理漏洞才是根源
有人说这是员工个人行为,和医院无关,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医院作为病历保管方,有着不可推卸的严格管理责任。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只有直接参与诊疗的医护、授权病案管理人员,才能接触病历;有权调取逝者病历的,只有法定继承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公检法机关办案所需。
核心问题就在于:泄露者到底有没有权限接触这份病历?如果没有,他是怎么顺利拿到并拍摄的?这恰恰暴露了医院病历管理的严重漏洞。周海媚事件后,涉事医院仅被要求督导整改,没有实质性处罚,违规成本太低,才让这类事件反复发生。如果医院依旧敷衍整改、不堵流程漏洞,这样的消费逝者闹剧,只会一再上演。
逝者仍有隐私,随手转发也是违法
不少人会问:人都走了,还有隐私吗?答案是肯定的。自然人去世后,生前隐私依旧受法律保护,泄露病历不仅践踏逝者尊严,更会让家属承受加倍的精神痛苦,姚贝娜、周海媚的家人都曾因此遭遇二次伤害。而且病历里的家属签字、治疗决策等内容,也属于家属隐私,同样受法律保护。
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我只是转发,不是拍摄,应该没事吧?这更是误区。《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转发属于个人信息的传输、公开行为,只要病历未打码、能识别出具体身份,随手转发就是违法。周海媚案中,正是一层层的转发,让隐私泄露范围不断扩大,所有参与传播的人,都可能被追究责任。
张雪峰的离世本就令人痛心,把他的抢救细节当八卦谈资,既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的漠视。病历不是吃瓜素材,健康隐私更不是炫耀资本,每一次恶意泄露、盲目转发,都是在消费一个生命最后的体面。守住隐私底线,敬畏逝者尊严,遵守法律红线,才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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