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台州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实施,全面覆盖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大幅提高贷款额度,新增物业费、旧房自主更新等提取场景,围绕保障民生、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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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新政策出台后,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一年内可多次提取。市民裘先生来到位于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路桥分中心服务窗口,提取了一笔37.17万元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太给力了。”
“我办理了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现在拿着物业费发票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用从家庭开支里挤了。”“贷款政策调整后,感觉身上的担子又轻了一些。”新政实施首日,路桥68位市民在服务窗口办理了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绝大部分都与新政策相关
新政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开展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支持旧房自主更新,持有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满10年及以上并未出售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外,新政还进一步放宽了购房提取条件,扩大了购房提取范围,对可贷额度的贷款计算公式和贷款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路桥分中心归集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尚灵丹表示,为应对办理高峰,服务窗口提前开展人员培训,全面解读政策,将窗口从原来的3个增加到了5个,并引导符合条件的市民通过“浙里办”等线上渠道办理,保障各项业务办理高效有序。
来源:路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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