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新规马上就要正式落地了,这关乎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就在不久之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7号)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继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之后,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的又一重磅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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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即将实行的医保卡新规来看,有3大便民升级:①跨省就医更方便。过去跨省看病,要提供居住证、转诊证明等一大堆材料。现在取消了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只要线上填个承诺书就可以了。②家庭共济“全国通用”。个人医保账户的钱,跨省也能给配偶、父母、子女支付医药费,还能帮助家人缴纳医保费。③凭定点医院的外配处方,在定点药店买药,都可以按门诊统筹报销了。
不过,新规也明确了个人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六类行为。根据官方的原话是:要进一步扎紧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守护群体“救命线”。数据显示,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超过13亿。如果大家都想着“占点小便宜”。那最后吃亏的就是真正需要看病的人。所以,从4月1日起,医保参保人员要规范用卡,合理就医,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而以下这6种行为千万不要去做,否则就算违规,将会受到重罚。
第一种,拿医保凭证转借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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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参保人员将医保卡长期交由他们使用,并且接受现金、实物,以及获取其他非法利益。此外,还有一些参保人员将医保卡直接拿给家庭成员使用,这也是不对的。因为,家庭共济≠直接借卡。而正确的做法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先绑定家庭成员,然后家人持自己的卡就医。届时医疗费用直接从你的账户上扣。如果直接把卡给家人使用,也属于违规行为。
第二种,冒名就医购药
拿别人的处方去开药,然后用自己的医保卡报销。比如,参保人员杨亮的弟弟不幸患得疾病,而他的弟弟并没有参加医保。于是,杨亮却拿着弟弟的看病处方,去医院开药,然后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医保报销,这就叫冒名顶替,性质就非常严重了。轻则暂停医保3-12个月,重则追回报销费用,并记入个人征信。
第三种,隐瞒第三方责任
根据新规,凡是故意隐瞒医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第三方负担的事实,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并获得支付,经催告后仍不返还,将受到严惩。比如,潘亮骑自行车出了车祸,对方司机负全责,并且赔偿了医药费。而潘亮又拿了发票去医保报销,这就属于典型的重复报销,典型的骗保行为。
第四种,医保卡不能当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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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药店里面除了销售药品之外,还在出售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等,参保人员可以直接拿着医保卡进行购物,而这也是绝对禁止的。一旦发现,药店敢于销售非医药商品,就直接取消其资格,而用医保卡购买商品的人也要担责。所以,4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就不能再拿医保卡去药店进行购物消费了。
第五种,非法收购销售
现在很多参保人员觉得自己医保卡里的钱反正也用不完,不如去配点药,再去卖给药贩子,这样也能够获得一些利益。而药贩子则长期或多次向不特定交易对象收购、销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一旦这样的情况被查实,不仅是药贩子会受到严厉打击,即使是参保人员也会受到重罚。
第六种,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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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保卡新规,参保人员将本人同一笔医药费用向医疗保障机构申报两次以上,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这是属于骗保行为。比如,农民工郑斌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之后,就去城里打工,而用人单位也替郑斌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就在不久前,郑斌在城里生病住院之后,除了在城里医疗机构报销费用之外,还跑到老家进行报销。而郑斌这种重复报销的情况,已经属于比较严重的骗取医保行为了。
从4月1日起,医保卡新规将正式落地。新规并不是为了让老百姓看病更难,而是要让守规矩的人享受更多的便利(比如,家庭共济、跨省报销等),让违规的人付出相应的代价(比如,暂停医保3-12个月、追回报销资金等)。医保卡新规的目的,就是守住医保基金这个养命钱。未来医保卡使用监管将会更加严格,要把每一笔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看病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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