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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
一名9岁儿童误食不明液体中毒
需紧急转院救治
交警一路疾驰开道
及时将孩子护送至医院
为抢救赢得宝贵时间
“警察帮帮忙,我的孩子误食不明液体……”
3月18日21时许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
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
一名9岁儿童
误食不明液体中毒
情况危急
急需从灌云县医院转至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通灌路院区救治
希望交警能帮助护送
人命攸关
一刻也不容耽误
接到指令后
民警王枫带领辅警
李昊燃、张宇杰
立即驾驶警车前往接应
途中民警与求助人电话沟通
约定至宁海大桥桥底北侧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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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求助人成功会合后
民警立即亮起警灯、拉响警笛
一路疾驰护送求助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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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啊,往前走!”
面对未及时让行车辆
民警通过喊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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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
执勤警力以最快速度
将孩子护送至目标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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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楼后
民辅警协助家属将孩子
送到抢救室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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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送医及时
为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
目前,孩子已脱离危险
正在康复中
对于突发意外
需要急救的患者来说
时间就是生命
大家在驾车途中
如遇执行紧急任务的
警车、救护车、消防车
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要及时避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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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消防法》相关规定,如果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不属于违章行为,反而应当给予表扬和支持。
专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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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江苏警方编辑部 连云港交警 中国消防
编辑丨王琪珺 蔡万宏
审核丨张可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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