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发作性睡病是一种以无法抗拒的日间嗜睡为核心特征的罕见慢性睡眠障碍,因大众认知匮乏,患者常被误解为“懒惰”,导致疾病长期漏诊、误诊,身心承受双重压力。近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呼吸睡眠医学科主任、北京大学睡眠研究中心主任韩芳做客人民好医生科普视频节目,全面解读发作性睡病的识别、诊断、干预要点,破解认知误区,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科学指引。
别把“睡不醒”当小事 发作性睡病与普通嗜睡有本质区别
春困秋乏是常见现象,但韩芳解释,睡眠障碍不仅是“睡不着”,“睡不醒”的危害更甚,尤其在驾驶、高空作业等场景,无故嗜睡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而发作性睡病与疲劳、熬夜导致的普通嗜睡有本质区别。即便保证了足够的睡眠时长、良好的睡眠质量和规律的睡眠节律,患者仍会频繁犯困,其根源是大脑缺少维持清醒的关键激素,属于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的病理性问题。
目前医学上对发作性睡病的发病机制已有明确研究,分泌清醒相关激素的大脑特殊细胞如果大量坏死,导致脑脊液中该激素水平显著降低甚至检测不到,该激素基因缺陷或功能异常就会引发嗜睡症状,这一检测也成为诊断的金标准。
“五联征”是识别关键 日间嗜睡和情绪性猝倒为核心症状
韩芳介绍,发作性睡病的识别关键在于“五联征”,并非患者都会全部出现,但日间不可抑制的嗜睡是必备症状,若伴随情绪性猝倒,基本可高度怀疑该病,这也是其区别于其他疾病的典型特征。“五联征”具体表现为:一是日间突发且难以控制的嗜睡,在单调、温热环境中更易发作,开会、上课、坐车时尤为常见;二是情绪性猝倒,因高兴、激动等情绪引发短暂肢体无力,如膝盖发软、持物掉落,并非必然倒地,仅短暂无力也属典型症状;三是入睡前或起床时的幻觉,如听到异响、看到人影,易被误诊为精神分裂症,且误诊后治疗会适得其反;四是睡瘫,即俗称的“鬼压床”,意识清醒但肢体无法活动,正常人偶发但患者会频繁出现;五是夜间睡眠紊乱,入睡快但易醒、睡眠片段化,常被误诊为失眠。
平均确诊耗时8-22年 罕见性与认知不足成漏诊主因
这一疾病在我国患病率很低,已被纳入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罕见性是漏诊的原因之一。更关键的是,大众与部分医护人员认知不足,睡眠医学发展仍待完善,不少医生临床中极少接触该病,难以识别症状;家长、老师常将孩子的嗜睡归咎于“不爱学习、懒惰”,导致儿童患者被责罚、孤立。
此外,疾病易被误诊为癫痫、精神分裂症等,且长期以来我国缺乏针对性治疗药物,医生需超适应症用药,药物可及性不足也加剧了诊疗困境。目前通过媒体科普、专家转诊等方式,部分患者尤其是儿童患者能在1-2年内确诊,发达地区的诊疗效率较高,但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仍面临反复转诊、误诊的问题。
早诊断早干预至关重要 避免人生关键阶段受影响
韩芳认为发作性睡病虽难以治愈,但早期诊断和干预能显著降低疾病对患者生活的影响。尤其是儿童患者,该病发病高峰为七八岁,正是上学的关键时期,若未及时干预,会导致听课困难、成绩下滑,还会引发肥胖、情绪暴躁、性格孤僻等问题,影响学习和成长。
临床中曾出现患者因嗜睡打工时切掉手指、开车多次撞车、工作中误伤他人的悲剧,而早期干预能通过家庭支持、行为指导和辅助药物,让患者维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成年后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避免因疾病错失人生关键阶段。
社会误解易致身心伤害 三分治七分养需多方支持
长期的社会误解是发作性睡病患者面临的另一重困境,嗜睡被视为“不上进、不努力”,患者常被起外号、孤立,中考、高考体育成绩受影响,工作、婚姻和生活状况也受牵连,进而产生严重的心理压抑。实际上,患者的嗜睡是病理性的,并非主观懈怠。
韩芳表示,对发作性睡病的管理遵循“三分治七分养”的原则,药物仅为辅助,更重要的是家庭、学校、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学校和工作单位可创造友好的环境,允许患者适当休息;就业时可选择更适配的工作类型,如自由职业,让患者能灵活应对嗜睡发作。
韩芳呼吁,大众要提升对发作性睡病这一罕见病的认知,关注身边的罕见病群体,成为罕见病科普教育的先锋官;若自身或身边人出现不可抑制的日间嗜睡、情绪性猝倒等症状,需及时前往睡眠专科门诊就诊,早识别、早诊断、早干预,才能最大程度降低疾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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