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湾中街与红湾街中间道路
改为由东向西单行的通告
为优化区域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缓解拥堵,保障交通安全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红湾中街与红湾街中间道路(视界郡墅南侧路段)实施单向通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路段
红湾中街与红湾街中间道路(视界郡墅南侧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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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向通行方向
自东向西单向通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三、实施时间
以现场标志标线设置为准。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提前熟悉路况,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州大队
(金普新区大队)
2026年3月23日
信源: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州大队(金普新区大队)、金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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