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职业打假人在上海一年举报了1200多家饭店拍黄瓜有问题……职业索赔人往往会把合规性瑕疵说成是食品安全问题,以此要挟商家‘只要给多少钱,我就可以饶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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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一则关于“职业打假人”的报道引发全网热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在央视采访中透露的这个数字,让无数人倒吸一口凉气:一年举报1200多家饭店,平均每天3.3家。
这不是“市场啄木鸟”,这更像是一张密密麻麻的“索赔网”。
如今,市面上甚至出现了批量培训职业打假人的课程,交几千块钱就能学到从选品、取证到投诉索赔的全流程技巧。当打假变成一门可速成、可复制的“生意”,这些批量生产的“打假人”到底在维权,还是在借着维权的名义牟利?
疯狂的数字:一人一年举报1200家饭店拍黄瓜
唐健盛透露的这个案例,撕开了职业打假灰色产业链的一角。
“拍黄瓜”之所以成为职业打假人的“最爱”,根源在于一个长期存在的监管漏洞。
根据相关规定,餐饮单位若要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而要获得这一资质,餐饮店需要有至少5平方米的专门空间制作凉菜,还要配备独立的空调、空气消毒设备等。有餐饮经营者告诉记者,“办齐这些要几万块,一般小店承担不起”。
于是,一个荒诞的局面出现了:一边是无数小餐饮店在不知情或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照常做着家常的拍黄瓜;另一边是职业打假人拿着法律条文,如蝗虫过境般收割“猎物”。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超范围经营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一盘几块钱的拍黄瓜,足以让一个小店面临数万元的罚单——这正是职业打假人索赔的“议价空间”。
唐健盛在采访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合规性瑕疵,不一定代表一定会产生有危害的后果。这些职业打假人往往就会把这些合规性瑕疵说成是一个食品安全问题,以此要挟商家,只要给我多少钱,我就可以饶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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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打假”到“生意”:3000元教你“合法敲诈”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职业打假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培训产业链”。
记者调查发现,在短视频平台上,不少博主以“职业打假教学”为噱头开设课程,声称能教大家“怎么用打假挣钱”。一位博主在视频中直言:“做打假就四步:找货、取证、协商、走程序。如果是食品的话,一单法律规定是赔偿1000元,你今天下了10单或者20单,金额比较可观。”
记者联系上一位开办课程的职业打假人,其推出的培训课程定价3000元。他声称会提供一对一指导,不仅教如何用话术向商家施压,还会教授如何利用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流程实现索赔目的。
记者查阅课程课件发现,整套流程被包装成所谓“合规打假”,但处处透着打擦边球的算计,教人如何规避司法实践中对牟利性打假的认定要点,全程围绕“如何快速索赔获利”展开。
河北唐山的张先生就是受害者之一。他的化妆品网店半年内两次被同一名职业打假人盯上,对方以“虚假宣传”为由要求“仅退款”。幸运的是,张先生店铺资质齐全,经平台核实后判定无违规。张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他们想不劳而获,而且现在都发展成团伙了,网上还有专门教这个的。你只要认赔了,隔几天又有别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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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狼战术”:夹带过期商品,小店主百口莫辩
更恶劣的是,职业打假已经从单打独斗演变成了“群狼战术”。
唐健盛描述了这样一种场景:“一群人跑到一个小便利店从头到底地翻,只要翻出来一件产品可能过期了,没有清理掉,那么他就以此进行索赔。甚至于我还听说有的人会夹带过期的东西去,作为一个中小商家,根本没有办法证明说这个产品不是他店里的。”
这种组织化、规模化的抱团打假行为,让无数中小微商家陷入了严重的不安全感。在职业打假人的“专业操作”面前,一个小便利店老板连自证清白的能力都没有。
政策“堵漏”:拍黄瓜不再给职业打假留空间
面对职业打假人借“拍黄瓜”疯狂牟利的乱象,监管部门已经出手。
2023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时,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这意味着,拍黄瓜这类简单制售项目,不再需要像过去那样设置专门的冷食间。
随后,湖南、江苏等多地相继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对拍黄瓜等简单制售项目简化许可要求-2-9。湖南出台的新规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拍黄瓜等简单制售类项目的审查内容,各地可以适当简化”。连云港等地则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对超范围制售拍黄瓜等轻微违法行为,只要在观察期内主动改正,就不予处罚。
在法律层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对“知假买假”者,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其索赔;但对连续购买、反复索赔、恶意高额索赔等行为,不予支持。
更值得期待的是,将于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规制恶意索赔、完善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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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该打的不是“黄瓜”,是“假打”
一年举报1200多家饭店拍黄瓜——这个数字背后,是无数小餐饮店主被折腾得焦头烂额的日常,是市场监管部门被无效举报占用的行政资源,更是“打假”二字被异化的悲哀。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指出,正常的维权科普指导是合理的,但这种培训本身已经成为集团化、组织化的获利行为,以此为由进行胁迫或敲诈,可能会触犯刑事责任。
真正的“打假”,打的应该是危害食品安全的真问题,而不是小饭店里一盘家常的拍黄瓜。当打假变成了“生意”,变成了培训课程里的“3000元速成班”,变成了瞄准小微商户的“群狼战术”——该打的,就不是黄瓜了,而是这些打着维权旗号的“假打”。
关键之处在于,执法单位接到举报就进行处罚,甚至有执法单位直接将查寻制假售假线索的工作委托给一些社会公司,内外勾结,助长了职业打假人把维权当生意做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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