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张凌赫、田曦薇主演的古装剧《逐玉》正处于热播阶段,该剧改编自团子来袭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动荡乱世中屠户之女樊长玉与落难侯爷谢征的宿命情缘,自3月6日在腾讯视频、爱奇艺双平台开播以来,收获了极高的关注度与口碑。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片源泄露事件,打破了剧集的正常播放节奏。3月21日,《逐玉》被曝出全集40集片源大规模泄露,盗版资源不仅涵盖尚未播出的10集内容,还包含“斩杀长信王”“谢征抗旨拒婚”等高光结局片段,远超平台当前更新至30集的进度,部分盗版资源甚至达到4K高清画质,还带有“审核”水印标记。记者观察发现,多个平台上出现了网友录屏上传的未播剧情,更有大量网友在评论区、社交群内公开“求资源”,形成了“泄露—传播—索取”的不良链条。针对此次严重的盗版事件,3月22日,《逐玉》官方微博联合腾讯视频、爱奇艺两大播出平台发布反盗版声明。声明明确指出,互联网上未经许可擅自传播、销售该剧盗版内容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剧集正常播放秩序,侵犯了出品方及播出平台的合法权益,更对创作者的心血和观众的观剧体验造成极大伤害。对此,版权方表示将严厉谴责、坚决抵制盗版行为,全力严查盗版来源,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全部权利。声明同时向广大网友发出呼吁,希望大家通过官方合法播出平台观看剧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观看、不传播任何盗版内容,不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若发现盗版线索,可通过《逐玉》官方微博账号举报,以实际行动支持正版,共同营造健康的版权保护环境。事实上,热播剧资源泄露并非个例。近年来,诸多热门影视剧在上映或播出期间,盗版资源都会通过非法影视网站、网盘分享、社交群转发等多种隐蔽渠道快速扩散,不仅损害了版权方的经济利益,更挫伤了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严重破坏了影视行业的健康生态。有的不法分子还会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非法网站、通过匿名账号传播盗版,甚至将正版内容剪辑成短视频“蹭流量”,进一步加剧了侵权乱象。那么,片源泄露、传播盗版以及网友“求资源”等行为,究竟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专业律师,为公众解读其中的法律风险。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表示,此次事件中,片源泄露的源头者,擅自复制并传播未公开的全集内容,直接侵犯了版权方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任何个人或账号上传、分享盗版资源链接,让公众能在自主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同样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害。若泄露者是剧组工作人员、合作方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还可能同时构成违约,甚至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律师进一步解读,根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及《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若泄露、传播盗版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且达到法定严重情节,将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数量达500件以上、点击量达10万次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非法经营数额达25万元以上,或相关数量达到上述标准10倍以上,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标注“非商业用途、仅供交流”,也无法免除盗版传播的法律责任。针对网友普遍关注的“求资源”“看盗版”是否担责的问题,律师明确说明:个人出于单纯欣赏目的观看盗版,在现行司法实践中通常不被认定为直接侵权,但这种行为客观上会为盗版网站带来流量和广告收入,间接助长了侵权产业链的生存与蔓延,本质上是对侵权行为的默许与支持,而选择正版,才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基本尊重。此外,若购买盗版资源后再次销售、向不特定公众传播,同样构成侵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刑事风险。除了法律风险,警方也针对此次事件发出安全提醒。据悉,每逢热门电视剧开播,总有不法分子借观众“急于提前看全集”的心理,谎称“有资源”“可提前看”,并附上虚假截图佐证,实施诈骗行为,已有不少群众上当受骗。警方强调,官方影视平台是观看电视剧的唯一可靠途径,广大群众应理性追剧,切勿轻信“有全集资源”“低价看剧”等陌生信息,不下载未知来源的视频APP,不轻易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盗版剧APP还可能暗藏风险,不仅涉嫌侵权,还可能窃取用户手机位置、通讯录等隐私信息,甚至植入木马、钓鱼程序,进一步侵害消费者权益,需提高警惕、坚决规避。影视行业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版权的有力保护;优质作品的持续产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守护。在此呼吁,每一位观众都应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自觉抵制盗版,主动远离“求资源”“传资源”的不良行为,用实际行动支持正版创作,共同筑牢影视行业的版权防线,让创作者能够安心创作,为公众带来更多优质作品。
近日,由张凌赫、田曦薇主演的古装剧《逐玉》正处于热播阶段,该剧改编自团子来袭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动荡乱世中屠户之女樊长玉与落难侯爷谢征的宿命情缘,自3月6日在腾讯视频、爱奇艺双平台开播以来,收获了极高的关注度与口碑。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片源泄露事件,打破了剧集的正常播放节奏。
3月21日,《逐玉》被曝出全集40集片源大规模泄露,盗版资源不仅涵盖尚未播出的10集内容,还包含“斩杀长信王”“谢征抗旨拒婚”等高光结局片段,远超平台当前更新至30集的进度,部分盗版资源甚至达到4K高清画质,还带有“审核”水印标记。记者观察发现,多个平台上出现了网友录屏上传的未播剧情,更有大量网友在评论区、社交群内公开“求资源”,形成了“泄露—传播—索取”的不良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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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次严重的盗版事件,3月22日,《逐玉》官方微博联合腾讯视频、爱奇艺两大播出平台发布反盗版声明。声明明确指出,互联网上未经许可擅自传播、销售该剧盗版内容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剧集正常播放秩序,侵犯了出品方及播出平台的合法权益,更对创作者的心血和观众的观剧体验造成极大伤害。对此,版权方表示将严厉谴责、坚决抵制盗版行为,全力严查盗版来源,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全部权利。
声明同时向广大网友发出呼吁,希望大家通过官方合法播出平台观看剧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观看、不传播任何盗版内容,不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若发现盗版线索,可通过《逐玉》官方微博账号举报,以实际行动支持正版,共同营造健康的版权保护环境。
事实上,热播剧资源泄露并非个例。近年来,诸多热门影视剧在上映或播出期间,盗版资源都会通过非法影视网站、网盘分享、社交群转发等多种隐蔽渠道快速扩散,不仅损害了版权方的经济利益,更挫伤了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严重破坏了影视行业的健康生态。有的不法分子还会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非法网站、通过匿名账号传播盗版,甚至将正版内容剪辑成短视频“蹭流量”,进一步加剧了侵权乱象。
那么,片源泄露、传播盗版以及网友“求资源”等行为,究竟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专业律师,为公众解读其中的法律风险。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表示,此次事件中,片源泄露的源头者,擅自复制并传播未公开的全集内容,直接侵犯了版权方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任何个人或账号上传、分享盗版资源链接,让公众能在自主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同样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害。若泄露者是剧组工作人员、合作方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还可能同时构成违约,甚至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律师进一步解读,根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及《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若泄露、传播盗版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且达到法定严重情节,将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数量达500件以上、点击量达10万次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非法经营数额达25万元以上,或相关数量达到上述标准10倍以上,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标注“非商业用途、仅供交流”,也无法免除盗版传播的法律责任。
针对网友普遍关注的“求资源”“看盗版”是否担责的问题,律师明确说明:个人出于单纯欣赏目的观看盗版,在现行司法实践中通常不被认定为直接侵权,但这种行为客观上会为盗版网站带来流量和广告收入,间接助长了侵权产业链的生存与蔓延,本质上是对侵权行为的默许与支持,而选择正版,才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基本尊重。此外,若购买盗版资源后再次销售、向不特定公众传播,同样构成侵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刑事风险。
除了法律风险,警方也针对此次事件发出安全提醒。据悉,每逢热门电视剧开播,总有不法分子借观众“急于提前看全集”的心理,谎称“有资源”“可提前看”,并附上虚假截图佐证,实施诈骗行为,已有不少群众上当受骗。
警方强调,官方影视平台是观看电视剧的唯一可靠途径,广大群众应理性追剧,切勿轻信“有全集资源”“低价看剧”等陌生信息,不下载未知来源的视频APP,不轻易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盗版剧APP还可能暗藏风险,不仅涉嫌侵权,还可能窃取用户手机位置、通讯录等隐私信息,甚至植入木马、钓鱼程序,进一步侵害消费者权益,需提高警惕、坚决规避。
影视行业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版权的有力保护;优质作品的持续产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守护。在此呼吁,每一位观众都应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自觉抵制盗版,主动远离“求资源”“传资源”的不良行为,用实际行动支持正版创作,共同筑牢影视行业的版权防线,让创作者能够安心创作,为公众带来更多优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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