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虚假大宗贸易的套路里,最迷惑人、最坑惨无数人的误区,就是把居间人当成履约主体,让居间人交履约保证金,让买方跟居间人谈履约、做交割,看似合情合理,实则完全违背贸易逻辑,更是埋好的陷阱!
市面上很多虚假大宗贸易,刻意混淆角色定位,强行扭曲履约责任:要求居间人承担履约义务,让居间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把买卖双方的履约责任,硬生生转嫁到居间人身上。这是彻头彻尾的错误做法,也是不法分子设局的核心手段。
从真实大宗贸易的规则和逻辑来讲,履约,从来都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事,和居间人无关。居间人只是信息撮合的中间人,既没有掌控货源、资金的能力,也无法左右买卖双方的成交意愿、履约能力,最终能不能成交、能不能顺利履约,完全由买卖双方自主决定,居间人根本无法左右结果。让居间人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本质上就是不合理的转嫁,更是虚假贸易的典型特征。
居间人不是担保方,不是交易方,更不是履约方,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为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果兜底。
那居间人真正的责任是什么?只有核心一点:提供真实有效的项目信息,在推送业务前,必须对项目真实性尽到研判义务。
这是居间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唯一的核心责任。在对接项目、推送信息之前,居间人有责任核实项目真伪、核查资质背景、确认货源真实性,杜绝虚假信息、空壳项目流向市场,这是居间服务的底线,而非替买卖双方履约、交保证金的额外义务。
现实中99.9%的居间人被“假业务”洗脑,以为做大宗之前第一件事是找买家要资质、居间合同,否则人家谁会配合你核单,会信你有实力等这类洗脑的话,都是骗子管用的话术,这种朋友应该远离。你就问他,他找中介买房、车,中介自己都没有确认有没有房、车,就和你说先交身份证及签中介合同,在看房或车,是不是会骂他“有病”。所有的业务都是一样的,自古中外无不另外。或许骗子会以“审批单、保密”为由,但是不影响核单,核的是项目本身,而不是业务的运作过程,项目本身没有保密一说,保密的是运作过程,连项目都保密这个项目就没有商业化的法律基础。
无数大宗贸易纠纷、骗局,都源于这个核心误区:把居间人当履约人,让中间人背责任、交保证金,最终要么保证金血本无归,要么陷入无尽的履约纠纷,买卖双方出了问题,全都甩锅给居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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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单结构
在此提醒所有参与大宗贸易的朋友:分清角色,认清责任!履约是买卖双方的事,居间人只负责真实信息撮合;凡是要求居间人交履约保证金、让买方跟居间人履约的,一律是虚假贸易、违规套路,务必提高警惕,远离陷阱,守住自己的资金和权益!
居间人的责任是自己核单或通过核单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第三方核单机构)核单出具核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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