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个扫地的,公司凭什么不认我是他们的员工?”
这句话,刘大姐在张德华律师的办公室里反复说了三遍。她的声音不大,却透着一种被轻视后的倔强。彼时,她刚刚收到劳动仲裁败诉的消息,整个人像被抽空了力气。她不明白,自己在那家公司干了一年多,每天按时上下班,工资按月发到卡里,怎么到头来,连“员工”这两个字都捞不着?
站在她面前的张德华律师,并没有急着给出承诺。他推了推眼镜,目光落在刘大姐手里那一沓凌乱的银行流水和微信聊天截图上。凭他十六年的执业经验,他隐约感到,这起劳动争议案的关键,不在于刘大姐干了什么,而在于公司怎么定义她。
这是一场关于“身份”的较量。
![]()
刘大姐原本是某科技公司大连分公司的一名保洁员。2017年入职后,她负责公司办公室的日常清洁。早上八点半到岗,下午四五点下班,中间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工资每月4000元,由公司财务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备注栏里清清楚楚写着“工资”二字。这一切听起来再正常不过。
可就在2018年底,公司突然将她“请”出了办公室。理由是她只做“钟点工”的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公司有权随时终止,不需要赔偿,也不需要任何理由。更让刘大姐难以接受的是,公司甚至否认与她存在劳动关系,声称她只是为某位高管的家庭提供家政服务,与公司无关。
这一下,刘大姐彻底懵了。
她文化程度不高,说不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也不知道什么“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概念。但她心里清楚一件事:自己每天是去公司上班,活是公司安排的,工资是公司发的,凭什么说不是公司的人?
当案件辗转来到张德华律师手中时,他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而是一场典型的“用工形式”法律战。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法义务,会试图将全日制用工“拆解”成非全日制用工,甚至否认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意识,在诉讼中处于弱势。
张德华律师没有急于起诉,而是花了两天时间,把刘大姐提供的所有材料逐页梳理。他发现,虽然公司声称刘大姐是“非全日制用工”,但她的工资发放记录却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和“固定性”——每月4000元,几乎同一时间到账,从未按小时计酬。这明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的规定。
更关键的是,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刘大姐的工作内容完全由公司管理人员直接安排,她每天的工作时间固定,劳动过程接受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这些细节,恰恰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
张律师心里有了底。他知道,这场仗,有得打。
庭审那天,公司方的代理律师振振有词,反复强调刘大姐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赔偿。
面对对方的抗辩,张德华律师从容不迫地展开质证。他逐一展示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工资发放明细等证据,并援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能仅看工作时间的长短,而要综合考量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是否提供有报酬的劳动、双方是否具备人身从属性。
“如果刘大姐不是公司的员工,”张律师在庭上反问道,“为什么她的工资由公司财务按月发放?为什么她的工作安排由公司管理人员直接指派?为什么她的劳动成果直接服务于公司的经营?”
一连串的反问,让对方律师一时语塞。
最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刘大姐与公司之间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判决书明确指出:非全日制用工的认定,不能仅凭用人单位单方说法,而应结合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长、管理关系等综合判断。这一判例,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裁判参考。
走出法院那天,刘大姐握着张德华律师的手,眼眶泛红,反复说着“谢谢”。张律师却平静地说:“你不用谢我,法律本来就是保护你的。”
在张德华律师看来,每一个劳动案件,背后都是一个普通人的生意和尊严。他曾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缓刑,曾在商事纠纷中为企业挽回数亿元损失,也曾作为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推动律师行业专业能力的提升。但无论案件大小,他始终坚持一个信念:法律的力量,在于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能被看见、被尊重。
十六年的执业生涯,让张德华律师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更深的理解。他说,律师不仅仅是法律的适用者,更是普通人面对复杂法律体系时的引路人。很多时候,当事人需要的不是空洞的法律条文,而是一个能理解他们困境、为他们撑腰的人。
这,也许正是他能够从一名普通律师成长为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并多次获评“辽宁省优秀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的原因所在。
如今的张德华律师,依然每天奔波于法庭与律所之间。他代理的案件,有标的额超三亿元的金融纠纷,也有普通劳动者的劳动维权;有复杂的刑事辩护,也有日常的合同审查。但无论案件大小,他始终保持着那份最初的执着——对证据的严谨,对事实的尊重,对法律的信仰。
如果你也正面临法律难题,不妨让这位有着十六年实战经验、兼具法律与税务专业背景的律师,为你指一条明路。
张德华 律师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经济纠纷 | 企业法律顾问
律所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现代服务业大厦7楼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