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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冲
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出租车停运损失赔偿纠纷。
承办法官以法理为依据、以情理为纽带,耐心释法析理、精准居中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了出租车司机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该案源于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原告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营运中与被告车辆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出租车受损,维修期间无法正常营运,产生合理停运损失。双方就停运损失金额、赔付方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临江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相应停运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阅卷核查,厘清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考虑到出租车是驾驶员赖以谋生的工具,停运损失直接关系其家庭生计,且此类纠纷事实清晰、标的适中,快速调解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能及时化解矛盾。法官随即启动调解程序,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分别听取双方诉求与顾虑。
调解中,法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明确:依法从事旅客运输的经营性车辆,因交通事故无法营运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同时,结合维修时长、当地出租车行业营运收入标准、车辆成本等客观因素,核算合理损失范围,引导原告理性主张权利,劝导被告正视法律责任。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与多方协调,双方当事人均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出租车停运损失,款项当场履行到位。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一场小额民生纠纷得以快速圆满化解。
近年来,临江市人民法院聚焦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高效、便捷、温情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诉前,用司法温度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为辖区平安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初审:刘洋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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