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军“大军区体制”的发展过程中,曾经设立过一个叫作“福州军区”的大军区,而且从组建经过来看,福州军区与南京军区联系密切、同出一脉,因为福州军区本就是脱胎于南京军区、原是南京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福州军区的组建经过以及此后的发展历程,供大家简要学习了解。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军委结合当时的国防形势以及为了适应六大行政区体制(即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区),组建设立了“西北军区、中南军区(之前先后称作中原军区、华中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南军区”这六大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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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由于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东西南北纵深太大,再加上当时的指挥通信技术手段并不像现在这么发达,所以导致六大军区在作战指挥、部队管理、战备建设等方面的担子过重、体量太大,不仅指挥不便、管理精力有限,并且也缺乏及时性和高效性。于是,到了1955年2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国军区重新划分的决定》,将6个大军区细化分解为12个大军区,其中就包括南京军区(系由华东军区改编而来)。
当时,南京军区的防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和上海,下辖相应的二级或三级军区以及驻守在防区内的若干个军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空军、公安军等作战部队,军区机关驻江苏省南京市。直到1955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取消按一、二、三级等级划分军区的做法,统一改称军区、省军区。如此一来,全军就由“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和军分区”这一四级军区体制调整改设为“军区、省军区、军分区”三级军区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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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3月,为了解决南京军区防御正面过宽的现实问题,同时加紧实施对台军事斗争准备、有效应对海上安全威胁,在当月召开的军委扩大会议中,南京军区提出建议:将现有的南京军区调整划分为“两个大军区”,即南京军区(负责江苏、浙江、安徽的防务)和福州军区(负责福建、江西两省防务)。当年3月底,《关于建议将南京军区划分为两个军区的请示》经由国防部提交给了总参谋部和有关单位研究,并呈递军委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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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4月2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决定将原属南京军区建制的福建、江西两个省军区划出,单独组建福州军区兼福建军区,下辖江西军区和军区炮兵部队、工程兵部队、公安军部队及驻防两省的第二十八军、第三十一军、特种兵等作战部队,军区机关驻福建省福州市。一年后的1957年5月,福州军区免兼福建军区,同时以军区公安军机关组成福建军区机关(1960年10月起改称福建省军区),至于公安部队则是随之改编为守备部队。1960年1月,原南昌步兵学校划归福州军区领导,并在两年后改称为福州军区步兵学校。
1969年7月,原福州军区闽北指挥部改编为陆军第二十九军,由此福州军区又新增了一个步兵军,军的数量上升至3个。不过,仅仅过了两个月后,具体时间是1969年11月,第二十八军根据中央军委命令移防北上划归北京军区建制序列,如此一来福州军区下辖的步兵军数量又重新恢复到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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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6月,在“百万大裁军”改革中,遵照中央军委命令,福州军区与南京军区合并,整编为新的南京军区,自此福州军区重新回到了南京军区的“怀抱”。在此过程中,福建、江西两省军区和辖区内的野战步兵军、海防部队、地方守备部队及军事院校、部队医院等统一划归南京军区建制(如原福州军区总医院转隶南京军区后、更名改编为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还有第三十一军和第二十九军合并重组为第三十一集团军,第二十九军番号自然撤销)。
综上所述,福州军区于1956年4月从南京军区划出单设,后于1985年6月被撤销又重新并回到南京军区,一共存在运行了29年时间。在这29年时间里,叶飞、韩先楚、皮定均、杨成武、江拥辉先后任福州军区司令员,叶飞、刘培善、周赤萍、李志民、傅奎清先后任福州军区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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