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周铭
出品丨大V商业
刚刚过去的3·15晚会,哈啰租电动车因违规改装被点名。
然而,这仅仅是撕开了其庞大业务版图隐患的一角。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与哈啰相关的投诉量已高达93909条,业务范围涉及哈啰单车、租车,甚至金融借贷业务。
哈啰早已不是之前的那个单车企业。
2019年之后,哈啰业务线疯狂扩张,在粗放发展的过程中平台积累了大量的隐患,此次3·15则正好是给哈啰敲响了警钟。
▌1、3·15曝光的冰山一角与9万条投诉的隐忧
哈啰315被点名,问题并非是出在大家熟悉的哈啰单车或者顺风车业务上,而是出在哈啰租电动车业务上。
今年央视的“3·15”晚会中,哈啰租电动车被置于聚光灯下,成了反面典型。
事件的核心,直指其线下门店严重的违规乱象。
据央视调查显示,哈啰租电动车业务在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时,部分线下门店存在为车辆解除限速违规业务,使得最高车速飙升75公里/小时以上。
按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
其中,哈啰租电动车部门门店用大量未生产车辆的合格证提前“套牌”,再让厂家按非国标生产,彻底打破了“一车一池一充一码”的安全协同机制。
哈啰在此后的回应中提到,这是部分门店而并非平台的行为,平台门店的车辆均为入驻商家自行采购、运营。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作为近两年来的电动车行业头号大事,哈啰作为平台运营方,将责任直接推给加盟门店,是否自身未尽到监督和引导之责?
哈啰作为头部品牌,在全国拥有超5000家门店,其尚且提供违规解禁服务,其不好的“带头”作用可想而知。
据蓝鲸科技等报道,在315报道之后,部门门店依然敢于提供解禁限速的服务。报道显示,哈啰租电动车的一部分重要的用户群体,就是外卖员。
哈啰的问题,不只是3·15曝光的租电动车业务,哈啰有共享电单车、哈啰租电动车、哈啰租车、哈啰借贷等业务。
另外,和哈啰业务繁多对应的是,这些平台型的业务也存在大量的消费者投诉。
黑猫投诉平台上显示,哈啰旗下的哈啰用车、哈啰单车、哈啰借贷、哈啰电单车,有共计93909个投诉,其中哈啰用车(顺风车、租车等相关)最多,为48822个投诉。
![]()
(黑猫投诉显示哈啰旗下业务被投诉情况)
出行本身就是重服务行业,哈啰在用车、借款等服务又是聚合模式,较容易产生客情纠纷。“隐形消费”、“暴力催收违章押金”、“诱导购买高价保险”、“车况与描述严重不符”以及“恶意定损克扣押金”等投诉为较为普遍的现象。
▌2、盈利焦虑与流量变现的宿命
哈啰之所以从一家单车公司,不断扩张成为涵盖多业务的出行企业,原因正在与此前单车业务的长期亏损。
2021年4月,哈啰曾向美国SEC递交招股书,试图冲刺“共享出行第一股”。招股书彻底暴露了其财务窘境:2018年、2019年、2020年,哈啰的净亏损分别为22.08亿元、15.05亿元、11.34亿元,三年累计亏损近50亿元。
尽管亏损面在收窄,但共享单车经济的末期,哈啰想要凭借单车业务独立盈利的希望依然渺茫。随后在2021年7月,哈啰主动撤回了赴美上市的申请。
其中有意思的是,2019年上线的哈啰顺风车,反而是一直保持盈利,也是哈啰内部少有的、能够贡献正向利润和现金流的“现金牛”。
此后,哈啰进行了多项业务的尝试,包括跨界进入本地生活,试水生鲜电商(哈啰惠生活)、到店团购,上线哈啰打车(网约车)、哈啰租车,并大举推进哈啰电动车(售卖与租车门店)的线下招商加盟。
哈啰的逻辑,还是在于从前期的获取流量,再到后期的流量变现。
美团收购摩拜并推出美团单车,滴滴收购小蓝单车并推出青桔单车,都是两个本地生活巨头,以单车为流量入口,转化为到店、打车的盈利业务。
这也正是哈啰所缺乏的。
我们看到,哈啰在拿到蚂蚁、阿里的投资并获得支付宝、高德的流量入口后,将支付宝和高德等数亿的流量入口当做是自己的优势。比如在电单车等加盟业务中提到,自己坐拥7.5亿注册用户。
流量如果不变现,就是沉没成本。
哈啰的底层商业逻辑非常清晰:以共享单车/电单车作为高频、低客单价的“流量入口”,将沉淀下来的亿级用户,导流到顺风车、租车、本地生活以及金融借贷这些低频、高客单价、高毛利的“变现业务”上。
简单来说,美团和滴滴是有了外卖、到店的业务,收购单车业务增加入口;哈啰是有了单车入口,想要做到店、打车业务,增加收入。
▌3、美团和滴滴的平台治理难题,都要重来一遍
作为平台,哈啰将面临长期的治理难题。
以3·15点名的租电单车业务为例,尽管哈啰表示违规解限是部分门店行为,而并非平台的行为,但是平台作为连接消费者和加盟商,对销售和租赁行为,以及督促加盟门店遵守相关规定和准则方面的工作,应该是责无旁贷。
我们再以顺风车为例,此前包括嘀嗒和哈啰在内短期内迅速增长,也是受益于滴滴顺风车业务下架带来的市场空间。
滴滴在顺风车业务治理上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依然受到合规和安全的影响。
哈啰顺风车也将长期面临此难题。
黑猫上对哈啰投诉最多的相关业务正是哈啰用车(包括顺风车、租车等业务,但顺风车业务投诉较多),其中就包括违规扣费、司机半路甩客等问题,涉及到资金和安全多个维度。
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哈啰的业务中除了共享单车、电单车,其他业务大部分并非直营、自营,而是采取了加盟商的轻资产模式。
轻资产模式符合哈啰对流量变现需求的同时,也要面临平台型经济的混乱、无序和难以治理。
但此次315给哈啰敲响了一个警钟。
哈啰租车、电动车租赁等业务线中,哈啰一直以“提供信息撮合的平台方”自居,试图以此切割线下加盟商违规带来的法律和品牌风险。
但滴滴和美团历史遇到的问题以及答案都很清晰,“平台”角色并非万能挡箭牌,甚至,只有平台挺身而出,才能把平台生意做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