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当地某网红烧烤店使用团购券受阻,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经了解,消费者周先生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该店一张178元团购优惠券,到店使用时,店员却告知该券在除夕至元宵节期间不能使用。周先生本想和伙伴们愉快地撸串却遭此烦心事,遂举报至阆中市市场监管局。
接到举报后,阆中市市场监管局随即派员核查。经查,该团购券明确标注有效期为30天,且在营业时间内均可使用。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发现,近60天内该团购券共退单23张,其中仅除夕至元宵节期间就退单19张,明显高于正常水平。调查显示,春节期间该烧烤店生意火爆,商家为获取更高利润,单方面违反“营业时间内可用”的团购约定,拒绝消费者使用团购券。其行为涉嫌未按约定履行价格优惠承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目前,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线上经营也必须依法合规。商家通过发放优惠券吸引消费者,本是正常的营销手段,但如果未能按照宣传内容兑现承诺,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无论促销方式多新颖、优惠力度多大,都必须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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