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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想到吗,车主选购车辆保险,保险公司却搭售燃气险、租房险、家电险等无关险种。据现代快报报道称,给出各种搭售方案的有多家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和太平洋保险等。新手司机熊先生购买平安车主尊享保障多达18项,费用为607元。“购买的时候业务员也没有明确说明,可我也不租房呀。”
消费者不明白的是,明明是买车险,保险公司为何搭售这么多八竿子打不着甚至压根用不到的财产险种?有分析认为,因为这些财产险种出险率低,利润高,保险公司更赚钱。
虽然相关保险的官方客服均表示,这些非车险可以退掉。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非车险都是和车险捆绑在一个套餐里,如果退掉这些非车险,要么车险保险费用上涨,要么无法购全车主想要的其他涉车险种,还可能因已生效保险公司要按比例扣掉一定费用。
保险公司这种销售设计,无疑是逼消费者就范。看起来是自愿购买可以退掉,但消费者并无充足选择余地。 这是妥妥的销售“套路”。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保险公司在销售车险时未明确提示非车险为可选项目,或设置“不购买非车险则无法投保车险”等障碍,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更大的困惑是,商家即便事先告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完全可以通过巧妙的“销售方案”,比如价格手段,让车主被迫选择含有燃气险、租房险等自己根本不需要的险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目前的车险,除交强险是强制购买,其他由车主自行选择。问题是,有多少车主可以对附加车险说不!?很多车主只能“被自愿”“被选择”。
因此,对于保险公司搭售套路,监管部门不能只想着让车主“留心”,而应从销售制度和规则上加以规范,比如禁止出现搭售燃气险、租房险等比不搭售价格还便宜的情形。
“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喊了多少年。一些车险销售方案暗含商家各种算计且变相强制车主承受的现状必须改变。车险搭售不能成为车主永远算不赢、也算不清的“糊涂账”。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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