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10日讯,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四川东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四川东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合规风控负责人为兼职人员,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关键交易场所未进行有效管理,反映出公司未认真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二是未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制度和激励奖金递延发放制度;三是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四是向中基协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对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东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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