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对做了 30 多年的和睦邻居,竟因一场装修彻底闹掰,还对簿公堂 —— 楼上业主直接把卫生间,改在了楼下厨房的正上方,让楼下男子吃饭时都 “恶心得难以下咽”。
原告周林与被告柳健同住一栋楼,上下楼邻居关系维系了 30 多年,原本相处十分和谐。可 3 年前,周林家中天花板突然出现漏水情况,上楼沟通时才得知,柳健已对房屋整体翻新,还擅自将原厨房位置改成了卫生间。
这一改动让周林彻底无法接受:自家厨房正上方,竟是楼上的卫生间,每次吃饭时,一想到头顶有人使用卫生间,便生理性不适,甚至只能端着饭碗躲去卧室吃。
周林认为,柳健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既存在楼栋安全隐患,又严重侵扰自己的日常生活,多次要求柳健将房屋恢复原状,均遭到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周林将柳健起诉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委托专业机构现场勘察,确认柳健家卫生间暂无渗漏,但鉴定结果显示:柳健确实擅自变更卫生间位置,还轻微改动了主下水管,存在支管漏水风险,周林家墙体、天花板也确实留有渗水水渍。
法院审理后认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相邻权人应秉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等原则处理相邻关系。柳健将卫生间设于楼下厨房上方,即便无渗漏,也因功能用途冲突,违反建筑规范且违背公序良俗,严重影响周林正常生活。
最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今年 2 月 25 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周林诉求,判令柳健 60 日内将卫生间恢复至房屋原设计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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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半岛晨报、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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