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报)
转自:中国环境报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正式施行已两月有余,这部针对国家公园的专门法律,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潘碧灵立足一线实践,分别从智能化监测、社区深度参与等维度,为国家公园法的深入实施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首席专家连玉明谈国家公园法实施:
建立以人工智能为引领的监测体系
(陈媛媛)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正在规划建设的49个国家公园、总面积约110万平方公里,也就是占国土面积十分之一的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自然生态空间将以法治化的方式实行最严格的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掀开新的篇章。
“我们必须看到,国家公园法的颁布实施仅仅是一个新的起点。对国家公园的保护及其各项政策措施的完善,仍面临不少的问题、差距和挑战。”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他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为例,对国家公园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加快生态管护巡护装备建设
连玉明是一名对口支援青海的全国政协委员,担任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首席专家。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他走上“委员通道”,向世界讲述了三江源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故事。
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战场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河流、湖泊。生态管护员作为扎根基层的重要管护力量,发挥着前哨和尖兵作用,承担着守护绿水青山“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职责。
三江源国家公园面积达19.07万平方公里,巡护管理率先实行“一户一岗”制度。“我们有21432名生态管护员日夜坚守,平均每名生态管护员巡护范围约1万平方公里,加之我们的生态管护巡护也没有配备专业巡护装备,这与国家公园科学管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连玉明说,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增加国家专项资金投入,为一线生态管护队伍配备卫星电话、便携式对讲机、照相机、望远镜,有条件的地区配备无人机、机器人等设备,加快构建更智能高效的生态管护巡护装备体系。参照“技防+物防+人防”模式,定期开展生态管护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持续优化巡护路线,确保野外巡护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增强智能化保护和管理能力
国家公园普遍地域广阔、地形复杂,环境与气象条件复杂多样,保护和管理难度大。目前,“生态保护站—保护管理站—管护大队”三级管理体系虽已建立,但大多数国家公园建设缺乏长期资金支持和人员保障,智能监测、管护巡护装备特别是智能装备的研发、应用与保障体系存在明显短板,全面开展调查监测、生态修复、管护巡护等活动的能力不足,在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如何改变现状?连玉明认为,需要建立以人工智能为引领的国家公园监测体系,不断提升国家公园现代化管理水平。
连玉明认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专项投入+地方配套+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设立国家公园智能装备研发专项基金,加强重点核心装备攻关,全面提升国家公园日常巡检的精准度、效率与作业安全水平。“在加快推动国家公园感知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构建‘天空地水工’全息感知网络,打通通信、导航、遥感系统信息壁垒,加快实现以人工智能引领的国家公园一体化‘天空地水工’监测全域覆盖。”连玉明说。
同时,加快国家公园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打造国家公园管理“智慧大脑”。将国家级智慧平台作为“一脑统管”的决策中心,国家公园因地制宜建设子系统,夯实统一的数字化底座,深化数智赋能的核心应用场景,全面覆盖国家公园管理、保护、科研以及公众等核心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打通部门间数据通道和各保护站点“数据孤岛”,实现对国家公园内各类资源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增强国家公园的智能化保护和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全民生态保护与发展体系
国家公园不是无人区,更不是禁区。如何让更多的人共享自然之美,共享国家公园发展成果,是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三江源国家公园生长着可记录的3000多种高寒野生植物和310多种高寒野生动物,居住着11.42万藏族老百姓。“我们既要做好高寒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又要关注老百姓的生存发展。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是事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问题。”连玉明说。
他认为,既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自然恢复为主,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又要为国家公园内老百姓的生存发展提供必要保障,强化对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致害防护,加快推动设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确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健全保护性、开放式、共享型的全民生态保护与发展体系。”连玉明建议,探索完善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特许经营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当地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打造国家公园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高端研学和科研观测基地。
加快构建国家公园立法体系
三江源国家公园位于青藏高原的腹地,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青藏高原乃至全球生态系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创建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的过程中,如何发挥三江源国家公园的引领性作用,加快建立国家公园群协同体系,提高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水平,也需要在立法先行、法治引领上超前谋划。
连玉明建议,加快构建国家公园立法体系。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法》立法进程,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立法体系。把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的立法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动《澜沧江保护法》立法进程,构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澜沧江保护法“1+3”的立法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潘碧灵谈落实国家公园法:
社区参与仍需细化
(文雯)
针对如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潘碧灵认为,当前在巩固生态保护成果的同时,依据法律精神与规定,系统破解社区发展瓶颈,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已成为深化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他表示,推动社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践行法律“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原则,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的关键路径,对于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模式意义重大。
实践面临一系列挑战
“尽管国家公园法明确了社区参与、利益共享等原则,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系列挑战。”潘碧灵指出。
首先,利益联结机制有待深化与固化。法律虽确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和特许经营制度,但如何确保补偿标准科学动态、覆盖全面,如何设计特许经营项目使本地社区更深入参与并获取长期稳定收益,而非仅提供劳务,仍需细化配套机制。
其次,社区绿色产业转型支撑体系薄弱。社区在从传统生计转向生态友好型产业(如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特色林产品)时,普遍面临技术、资金、市场渠道与品牌建设等系统性支撑不足的困境。
此外,社区参与治理的途径与效能有待落地。潘碧灵指出,虽然法律规定了社区参与机制,但在实际决策(如规划制定、特许经营项目遴选、共管协议落实)中,如何确保社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仍需具体的程序设计和能力建设。
同时,跨部门政策协同与配套保障需加强。针对国家公园社区的特殊性、差异性政策支持体系尚不完善。再者,社区长期积累的生态智慧和民族文化这一宝贵资源尚未被系统性地记录、评估并有机融入国家公园的正式保护管理、监测和自然教育体系之中。
协同推进配套制度落实
潘碧灵建议,以国家公园法实施为统领,聚焦法律原则的具体化与机制化,协同推进落实。
一是加快配套制度细化,推动法律落地生根。协同相关部委,制定《国家公园社区发展管理办法》《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明确生态补偿的动态调整机制、特许经营中社区优先和利益反哺的具体比例与程序、社区参与决策的实体性与程序性权利等。
二是深化产权与利益实现形式改革,构建利益共同体。探索鼓励社区以集体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完善“协议保护”等绩效挂钩型生态补偿模式。
三是培育内生动力,构建社区主导的绿色产业支撑体系。实施“一园一策”产业培育计划,支持每个国家公园依托资源禀赋,重点培育1个—2个由社区合作社或本土企业主导的特色生态产业。政府牵头搭建涵盖技术培训、质量认证、品牌共建、电商营销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破解市场瓶颈。
四是创新治理实现形式,保障社区实质性参与。推动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决策咨询委员会中固化社区代表席位并赋予实质性议事权。全面推广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村集体签订社区共管协议,明确资源共护、发展共谋、成果共享的具体事项与权责。
五是推动文化赋能与智慧融合,促进协同保护。系统开展国家公园内传统生态知识调查、记录与整理工作,并建立评估与应用机制,将其有益成分用于生物多样性监测、生态修复和自然解说。支持将蕴含生态智慧的民族文化、传统技艺转化为生态体验产品,建设社区文化生态展示点。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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