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最近网上出现了很多关于逐月优化的帖子,而一些人提出所谓“逐月优化”的理论依据是:
根据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安置条例》第十六条 退役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因此,逐月的优化要参照同门槛同级别自主择业干部,明确逐月退役军官身份定位,调整优化逐月退役金水平,完善配套待遇。
说了半天,其实就是把要求逐月的待遇改成自主的待遇。
自主转业,宁有种乎?
当然,也有一些稍微清醒一点的,说作者是信口雌黄,满嘴跑火车。
可以说,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如果逐月政策还是抄自主的作业,那何必多此一举呢?
实际上,我认为所谓“逐月优化”这个话题根本不存在讨论的必要性,不是说逐月不可以优化,逐月当然可以优化。但逐月什么时候优化,怎么优化,并不是某些逐月自媒体博主自嗨的那样,而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轮不到你来妄议。
为啥我用“妄议”这个词?因为,逐月政策已经是现行的、正式的政策,有相关的法规文件做依据。如果只是草案,你当然有权利提意见和建议,但既然是既定的东西,如果整天议论来议论去,不是妄议那是什么?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逐月政策推出在前,个人选择在后!
这个逻辑关系一定要搞清楚,这个契约精神要遵守!就比如你在一份合同上签了字,你就得遵守合同条款,如果你不认可合同条款,那你签什么字?
话虽然不好听,但道理却是这样的。逐月政策的推出,并不仅仅考虑的是部分军官的利益,还考虑到一部分军士的利益。作为个体而言,我们总是习惯从自身的利益得失甚至情感喜好来判断它的好坏,但实际上,法规制度却是站在更大的格局上去平衡和考虑整体的利益,不是为某一部分人量身定制的。
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自主择业的例子,自主刚推出时,并不被大多数人看好,至少前10年的时间里是这样的,但即便这样,这个政策的推出,还是解决了相当一部分数量干部的安置问题。而自主政策的目的主要也是为了解决当时师团营职干部的安置压力问题,不是为了解决哪一个人的利益问题。
所以,逐月这个政策,既然是正式的政策,它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你觉得不好,不选就是了;觉得它好的人,一定会选。
最后再讲一个事情,有人说原来想选自主,后来自主没赶上,因此被迫逐月!
那么请问:什么叫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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