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网络招嫖”等被电信诈骗的受害者,虽然经济上遭受了巨大损失,但本身其实也因参与了嫖娼等违法行为,很可能从一名受害者沦为违法者。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就处罚了这样一名参与“网络招嫖”的违法行为人,他不仅被骗8万元,还从一名受害者秒变违法者……
2026年3月2日上午,涌泉派出所来了一位男青年贺某,他向民警报案,称自己在手机上浏览某APP时被骗8万元。民警在对其询问被骗过程时,贺某支支吾吾表述不明,民警顿时觉得有蹊跷,便检查了贺某的手机,通过查看发现贺某下载的是一款涉黄的“约炮”诈骗APP。民警通过对其政策教育,贺某这才承认了自己在家中无事可做,便有了“约炮”的想法。然后通过网上搜索下载了一款“约炮”APP,但该APP要求先做指定任务,才能约到喜欢的“美女”。贺某便根据APP的要求,陆续向某账户总计转账8万元,等贺某醒悟过来时,却被对方拉黑,贺某这才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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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警方在核实案情时发现,贺某不仅是被骗的受害者,更是网络招嫖行为的参与者。虽然其遭遇值得同情,但其试图通过网络“约炮”(“招嫖”)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招嫖和嫖娼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目前,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实施网络诈骗,导致受害人财物损失,请广大群众上网时切勿理会此类信息,洁身自爱,避免掉入骗子的陷阱。
.来源:郴州公安、北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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