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存于1989年的300元存款,因利率政策调整、计息标准变化,让老人与银行僵持多年,成为老人横跨三十余载的“心头事”。近日,在浑江区人民法院河口人民法庭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老人一句“36年的心头事,总算圆满解决了”,道出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实效。
案件回溯:1989年,老人在银行存入300元,约定存期18年。到期后,老人要求按当年约定利率计息;但因国家利率政策多次调整、金融计息规则更新,银行无法按原标准兑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矛盾久拖未决。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一方面耐心向老人释明储蓄利率法定、政策调整等法律规定与金融常识,安抚老人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银行沟通,兼顾历史背景、群众利益与行业规范,引导银行充分考虑老人多年诉求,拿出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细致沟通、居中协调,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没有冰冷判决,只有暖心和解;没有久拖不决,只有快速了结。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浑江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生动缩影。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办,用柔性调解定分止争,以司法温度化解陈年心结,努力让每一位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暖心关怀。
来源:河口人民法庭
作者:朱雪莲
初审:陈惟男
复审:于滋钰
终审:燕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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