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高校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到2030年实现高校科普工作全覆盖,高校科普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
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施行后,首个聚焦高校科普工作的政策文件,标志着我国高校科普工作迈向制度化、体系化发展新阶段。
明责任:
为高校科普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此前,高校科普工作不断加强,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制度化保障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科普责任边界模糊,高校教师参与科普多依赖自觉自愿,缺乏机制化安排。《意见》对此作出回应,将科普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党委领导、高校科协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这一制度设计既是对“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战略定位的积极践行,也是对新修订《科普法》中高校法定职责的细化落实,有利于推动高校科普与教学、科研相互促进、协同共进,促使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
破藩篱:
以评价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制约高校科普活力的关键,在于评价体系的导向性。《意见》针对“重科研、轻科普”的现实情况,提出将科技人员和教师的科普工作及成果纳入业绩考核范畴,将指导学生科普实践计入教学工作量,对学生认定科普实践学分。
这一系列实质性举措,体现了对高校科普工作价值的认可与重视。它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高水平期刊论文是贡献,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服务同样体现价值;实验室里的突破值得肯定,课内外的科学传播同样值得鼓励。
通过明确责任、搭建平台、完善激励相结合,让投身科普的师生有荣誉、有待遇、有发展,才能有效扭转“科普是副业”的认识偏差,持续激发高校科普的内生动力。
促融合:
构建教学相长的育人生态
《意见》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体现了高校科普与人才培养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高校要面向大学生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开设科技通识课程,让青年学子在求学期间奠定科学文化基础;另一方面,要支持师生组建科普志愿服务团队,深入中小学、社区、乡村开展科普服务。
这种设计不仅是具体的工作安排,也体现了“在科普中学习,在服务中成长”的育人理念。当大学生走出实验室,将科学知识、方法、思想、精神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科普内容时,不仅锻炼了他们科学传播能力,更在潜移默化中涵养了科技报国的意识和情怀。
高校面向公众开放科技基础设施,为学有余力的中学生提供早期科研体验,也是在更广范围内播撒科学种子,构建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贯通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链条。
强协同:
打造开门做科普的社会合力
高校科普不是封闭运行,而是开放协作。《意见》鼓励高校走出“围墙”,与科协、学会、科普场馆、企业等的深度合作,共建科普实验室、开发科普展品、共享资源平台。
中国科协和教育部协同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各级科协在统筹协调、投入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同向发力。这种多方协作机制,既有助于破解高校科普资源分散、力量单薄的难题,也有助于科研成果通过科普转化惠及更多公众。
当高校实验室的专业设备成为社区科普的教具,当院士专家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中小学生的研学素材,科技的力量便跨越了校园围墙,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制度的价值在于执行,面对科技强国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期待各高校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主动创新,结合实际制定务实举措,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实际成效,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中,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高校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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