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5日,海底捞法务部发文称,近期两家海底捞火锅门店先后发生相关人员在用餐过程中故意投放头发、玻璃碎片,并以此为由投诉索赔、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公开资料,海底捞披露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月20日,33岁男子陈某在北京朝阳区一海底捞店内以"餐饮卫生问题"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3月2日,24岁男子李某在焦作市一海底捞门店前口含玻璃碎片,进店消费后吐出并谎称食物中有异物,以此免单并获得赔偿,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12日。
海底捞表示,感谢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处理,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共秩序。公司珍视每一位消费者的意见与建议,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于侵犯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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