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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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格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管控,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用好“案例教育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市应急管理局特公布4起典型案例。
某烟花爆竹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出售烟花爆竹案
2月15日,市应急管理局接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转来《关于罗某兵、高某男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件的报告》,指出亳州某烟花爆竹公司存在涉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将有关案件材料交办谯城区应急管理局,谯城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汝某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5年12月31日,利辛县公安局巩店派出所对巩店镇一处民房检查时发现,汝某非法储存烟花656件、爆竹78件。1月12日,巩店派出所将“汝某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卷材料”移送至利辛县应急管理局。经利辛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调查,汝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购入烟花爆竹并储存在自家屋内用于销售。汝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利辛县应急管理局对汝某作出处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物品的行政处罚。
陆某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1月14日,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蒙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陆某在蒙城县某民房和商铺内存放有烟花1033件、爆竹38件。经蒙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陆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先后两次于2025年10月和12月从网上订购烟花爆竹并储存用于销售。陆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蒙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1月9日,利辛县公安局孙集派出所民警在王某某商店仓库内发现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8件。1月14日,孙集派出所将“王某某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移交到利辛县应急管理局。经利辛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调查,王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购入烟花爆竹并储存在自家屋内用于销售。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利辛县应急管理局对王某某作出处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物品的行政处罚。(记者 赵琳琳)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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