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与血液常识的不断普及,无偿献血的观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无偿献血作为一项利人利己的爱心公益事业,能够帮助众多病患得到及时的救治。但受中国传统观念及习俗的影响,很多人对献血是否影响身体健康存在疑虑和认知上的误区。下面围绕无偿献血的十大误区及真相进行了解读,让我们一起去科普一下无偿献血小常识吧!
误区一:定期献血有助于减肥
解读:没有科学依据。
献血和减肥没有直接关系。献血是利于身体健康的,可以加速新陈代谢,但不一定会起到减肥的效果,也不一定起到增肥的效果。要减肥最好的方式就是,控制饮食和加强体育锻炼。献血后也无需过量进补,注意健康饮食,可吃些谷类、蔬菜瓜果、蛋白质,切忌暴饮暴食。
误区二:A型血的人特别招蚊子
解读:与血型无直接关联。
根据最新的研究表明,蚊子并不是根据人体的血型来选择吸血目标的。没有哪一种血型更招蚊子的说法。是否招蚊子与血型无关,并不是取决于个体的血型,而是与个体的体表温度和身体周围二氧化碳的浓度有关。体表温度高,新陈代谢旺盛,呼出的二氧化碳浓度比较高的人,更容易招引蚊子。
误区三:献血相当于免费的健康体检
解读:不完全属于健康体检。
献血的检测项目主要是针对血液质量和安全方面,仅检测血液相关指标是否合格,不包含血糖、血脂、肾功能、肿瘤标志物、影像学检查(如B超、CT)等全面体检项目。
血站虽然会对献血者的血型、梅毒、乙型肝炎表面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丙氨酸氨基转氨酶等项目进行血液检测,但还达不到对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的检测。
血液安全和全身健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千万不要把献血当作体检,忽视了对自己身体健康的全面关注。
误区四:献血后会影响身体健康及降低免疫力
解读:没有不良影响。
(1)从血量上看:每个成人全部血量大约在4000-5000毫升,献血一次为200毫升或400毫升,不足全部血量的5%,科学测定,健康人一次献血10%以下极少引起不良反应。无数献血者实践证明,健康人适量献血不会影响健康。
(2)从血液循环上看:人体约有20%的血液存在于肝、脾等器官里,遇有失血,这些存储的血液,会迅速补充血容量,在短时间里恢复正常。不会影响正常的血循环和血压。
(3)从新陈代谢来看:人类的血液是不断进行新陈代谢的。血小板的代谢周期约为7-14天,平均为8-10天。红细胞的代谢周期约为120天左右。献血是可以刺激造血功能,促进新陈代谢的。
误区五:献血易得肝炎和艾滋病
解读:不会。
目前血站对献血者抽血检验和采集血液时,使用的注射器和采血器材都是一次性的,这些器材的生产厂家都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批准,采血过程均经过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消毒,使用后的所有耗材也按照规定的程序集中销毁。因此献血是绝对安全,不会感染任何病症。
误区六:直系亲属的血液可以直接相互输注最安全
解读:不可以。
很多人在生活中被一些影视作品所误导,认为“父母的血给儿子用”、“兄弟姐妹的血可以相互输注”......其实这是错误和不科学的,这样会导致严重的输血并发症,甚至影响生命。这种与输血相关性引起的并发症称为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是一种可能导致死亡的排异反应,致死性极高。所以,直接输注近亲属之间的血液是不安全的。
误区七:O型血是万能血,可以随时输注给任何血型
解读:不可以。
O型血并不万能。O型血的红细胞膜上既没有A抗原也没有B抗原,但O型血清中含有天然抗A抗体和抗B抗体,会和A型、B型、AB型的人红细胞结合,使红细胞遭到破坏而产生溶血性输血反应。虽然O型血是最普遍的,但一般情况下,我们必须坚持同型输注,保障血液安全。所以,在需要输注红细胞时,只有在没有合适血型不得以的紧急情况下,仅可以用O型红细胞(如红细胞悬液等)来代替。
误区八:献血者捐献的血液,血站会有收益盈利
解读:不会。
血液是无价之宝,献血者捐献出的经检验合格的血是用于临床医疗机构抢救患者的。血站根据国家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成本费是用来抵付血袋、采集、检验、储存等费用的。血站在供血时之所以要收取这些费用,是为了是采供血有序、良好运转,长期贯彻服务大众的宗旨。
误区九:献血仅为个人行为,没有任何荣誉的奖励
解读:不对。
无偿献血行为是国家提倡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高尚行为,可以参与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对无偿献血事业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具体将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国家级表彰全国统一,地方奖励各地自定。
以上海为例,上海无偿献血表彰分全国级(每2年1次)、市级/区级,并享有配套用血减免及日常礼遇。申报与领取可通过“上海献血”公众号、“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查询。
误区十:献血证只能用于本人医疗临床免费用血
解读:不对。
根据《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规定的费用。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市献血者及其近亲属、配偶的父母按照下列规定,减免上款规定的费用:
(1)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其近亲属、配偶的父母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作者:丁蔚 上海市血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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