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药圈头条)
昨日(3月4日),中国生物制药与赛诺菲达成授权合作,其子公司正大天晴授予赛诺菲在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罗伐昔替尼的独家许可。中国生物制药有权获得最高15.3亿美元的付款,其中包括1.35亿美元的首付款以及潜在开发、监管及销售里程碑付款。
3月4日晚,首药控股发布公告披露,2013年12月,首药控股全资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与正大天晴药业、连云港润众签署了《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约定各方围绕JAK2抑制剂类抗肿瘤新药(罗伐昔替尼)进行合作研发,并对创新JAK2抑制剂类抗肿瘤新药合作研发的权利与义务、成果归属、收益分成等作出明确约定。
原《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约定,正大天晴、润众制药支付给赛林泰的研究开发经费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包括项目支付首期付款、里程碑款项及奖励款,以及2.0%的境内销售额提成(只限制剂,提成年限为化合物专利有效期期满或者提成累计达到3,000万元、孰早);境外向外部他方进行授权许可或转让产生的收益扣除各方累计为开发中国大陆之外市场投入的资金和其他直 成本后的净收入,首药控股获得的分成比例为5.0%。
近期,基于各方战略考虑,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就前述《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中关于合作收益分成及金额、知识产权归属等模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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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后,除原协议约定的JAK2抑制剂于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取得新药证书和批准文号对应的人民币300万元里程碑收入外,正大天晴还将分两笔向公司支付一次性收益分成人民币8,000万元;正大天晴支付完毕前述8,300万元后,视为正大天晴及润众制药在原协议下的付款义务已履行完毕。同时,鉴于原协议项下的知识产权(商标除外)由四方共有、权属结构较为复杂,后续在研发、商业化过程中因共有产权可能引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和潜在纠纷,本次拟简化权属关系,调整为由正大天晴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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