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黄能)“保全财产直接扣划,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好处,也让我们拓宽了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3月4日,谈及“保全扣划”机制,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综合庭有关负责人表示。
不久前,雨花区法院成功运用最高法新规下的“保全扣划”机制,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这起案件也是该院运用“保全扣划”机制的第一案。
据了解,“保全扣划”允许在审判阶段直接扣划已足额冻结的款项,在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债务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本案中,原告徐某与被告湖南某工程公司发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期间,根据原告申请,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银行账户内的资金84445.98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支付61000元。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公司因主要对公账户已被冻结,且缺乏其他周转资金,希望直接划拨已被保全的款项来履行义务,以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影响公司声誉。原告遂向法院申请直接扣划被告已被保全的财产。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最高法《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相关规定,鉴于被告在调解中已明确表示同意直接扣划其被保全账户内的资金以清偿债务,且除本案外,被告与原告仅有另一起保全执行案件,没有其他涉诉执行案件,直接扣划不会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原告的保全扣划申请。很快,案款顺利发放至原告账户。
雨花区法院综合庭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打破了“保全”与“执行”的传统程序壁垒,允许在审判阶段直接扣划已足额冻结的款项。此举将款项发放流程前置,缩短了债权实现周期,提升了司法效率,使债权人权益能迅速兑现。
同时,“保全扣划”使债务企业免于因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产生额外的执行费用,并有效避免了“强制执行”记录可能给企业信贷、招投标、商业信誉带来的负面评价,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和衍生风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