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37号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为准确执行《目录(2025年版)》,保障外商投资项目顺利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海关总署发布了对应公告。
为便于企业实际操作,笔者从政策背景、新政核心内容、免税资格办理流程、易错事项提醒四个方面对目录和海关公告相关内容作具体解析。
一、政策背景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鼓励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对属于《鼓励目录》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下同),在规定范围内可享受进口税收优惠。
该项政策已延续近30年。经历了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全免,到仅免关税的历史变化。享惠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修订。
二、新政核心内容
《目录(2025年版)》共有1679条,其中全国目录共十四个行业、619条,占比最大的是制造业(436条,24个子行业);地区目录共1060条,根据不同地区的行业、产业特点,设置不同的鼓励类项目。如,江西省鼓励脐橙、蜜桔、甜柚、茶叶、光皮树、油茶、苎麻、竹、山药、荞头、莲、葛、花生、芝麻、艾草等特色、优势植物及道地药材和药食两用作物种植及深加工,东三省均鼓励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企业需投资目录规定的项目,且取得对应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定,方可享受税收优惠。
适用范围:《目录(2025年版)》内项目(包括增资项目,下同),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优惠内容: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 随设备进口的技术、 配套件 、 备件,免征关税、照章征进口增值税(2009 年起调整)。
排除项:《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不予免税。
政策衔接:新审批项目(2026年2月1日后审批的项目)按2025 版目录认定。老项目(2026年2月1日前已审批的项目),如属 2025 版目录,按新版办减免税;仅属 2022 版目在2027年2月1日前仍可按旧版办。
三、免税资格办理流程
申请成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心是拿到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有了它,企业才可以去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整个流程可以分为以下主要步骤:
1.项目前期核验与确认
在正式动手准备材料前,需先确认你的项目属于《目录(2025年版)》的范围。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定位产业代码:根据你的项目内容,在目录中找到最匹配的条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全国目录条目代码以“AC”开头(如AC001),中西部等地区目录条目代码以“HB”开头(如HB1401)。这将是后续所有申报材料的核心依据。
判断适用目录版本:以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来确定应适用哪个版本的目录。例如,2026年2月1日之后新审批的项目,需要对照2025年版目录。
2.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
根据确定好的产业条目,向发改部门办理项目本身的核准或备案手续。
权限划分:总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在省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总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需向国家发改委申请。
核心材料:通常需要提交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确认书》申报表、项目进口设备清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
3.申请《确认书》
项目成功备案或核准后,项目单位可直接向发改部门提出项目确认书办理申请,需同时提供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适用鼓励类产业政策条目的说明、用汇额、执行年限、进口设备清单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
所需时限:材料齐全且符合《目录(2025年版)》所列项目的,发改部门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意见和评估时间)出具《确认书》,并附加盖印章的进口设备清单。
4.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拿到发改部门盖章的《确认书》后,凭《确认书》、《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企业法人登记证明材料、进出口合同、发票以及相关货物的产品情况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主管海关(通常是直属海关的关税部门)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5.免税进口货物
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减免税审核确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减免税申请人主体资格、投资项目和进出口货物相关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企业凭《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免关税进口货物。
四、易错事项提醒
1.必须先取得发改部门盖章的《确认书》、再办海关减免税审核确认,且前述手续均需在货物进口前完成。货物征税进口后申请补办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的,除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其实施措施另有规定外,海关不予受理。
2.项目的投资总额、用汇额、执行年限、建设内容等信息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凭变更后的《确认书》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和免税进口手续。
3.各地(如河南、苏州、天津等)的线上申报入口和线下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在开始前,先致电当地发改委或商务局进行咨询,根据当地具体要求准备资料、办理手续。
4.《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有效期6个月,可延期一次,延期时长不超过6个月。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减免税进口《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所列货物的,需重新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5.减免税进口的货物在监管年限内(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3年),未经海关允许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
本文作者: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 海关与财税团队 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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